中国西藏网 > 即时新闻 > 地方

天津市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

发布时间:2022-03-01 15:03:00来源: 天津日报

  原标题:我市推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

  天津市人社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使用及监管,实施办法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规定了工资保证金按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造价2%的比例存储,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多个在建项目的,比例降为1%,单个工程项目存储上限200万元。

  据了解,天津市某企业承包的项目施工合同造价7亿元,如果按2%的比例就是1400万元,但因为设置了存储上限,就大大减轻了资金压力。同时,天津市规定了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银行保函替代,也就是说部分企业不用存储资金,到银行申请开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就可以替代,从而解决资金占用问题。(记者 廖晨霞)

(责编: 李文治)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