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环评审批改革从开发区特色小镇扩容至自贸区
根据宁波新近发布的生态环境助企惠企“十条”措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将从开发区、特色小镇,扩容至自贸区大榭、梅山、综保片。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是近几年宁波市实施的一项提高环评审批管理效能的重要改革措施。其具体内容是:在某个区域实施区域环评,推行建设项目免于环评、网上在线备案、降低环评等级、环评“瘦身”等改革措施;同时,制定区域统一的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编制区域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环境准入,并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宁波市已经在2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园区)、13个省级以上特色小镇(区)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累计18个建设项目由报告书降级至报告表,960个建设项目由报告表降级至登记表,“算下来,企业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平均减少一半以上”。下一步,该市将在此基础上,新增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榭、梅山、综保片,进一步扩大政策受惠面。
记者了解到,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新投资项目可享受降低环评等级、精简环评内容、简化公众参与形式、简化总量管理、取消前置要求、实施承诺备案管理等诸多改革红利。
这几年,宁波北仑率先在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在该区域,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原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降为报告表,环评全流程时间缩短了20天;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环评全流程时间缩短了18天,企业环评费用也节省了约90%。截至目前,该集聚区内约95%的项目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据悉,对于负面清单以内的项目,仍需按照原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简化并不意味着监管弱化。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将采取建设项目“三同时”、“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等综合手段,强化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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