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余姚法院首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希望你俩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能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遵守法律的规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发现问题早介入、早引导、早纠正。”近日,在宁波余姚法院,法官向未成年人小王的父母发送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就孩子教育、成长等问题对其进行了引导。这是余姚法院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2021年7月,未满17岁的小王通过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财物5万余元。余姚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此前小王曾因盗窃、殴打他人等被多次行政拘留。为帮助小王度过这一特殊时期,2022年3月初,法官远程连线了在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小王,详细了解他的近况。
交流中,法官发现小王眼神躲闪,说话也不自信,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迷茫。他说,自己与暴脾气的父亲经常吵架,因在家中感受不到关心和温暖,就经常去网吧上网,结识了社会闲散人员,致使自己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官认为,小王的父母没有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未通过有效沟通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导致小王在歧路上越走越远。为了给小王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余姚法院近日责令小王父母来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向其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
法官对小王父亲粗暴的教育方式进行了批评,而面对小王母亲对儿子教育问题的困惑和无奈,法官则劝慰其不能操之过急,要注意教育方式方法。双方就小王今后的教育、成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法官表示,后续将在“人民法院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就小王今后的家庭教育组建一个跟踪回访群,实时对小王父母开展教育指导。
听了法官的话,小王父母愧疚地说,他们平时忙于工作,忽略了对孩子的关心,这是他们的失职。今后,一定会认真学习家庭教育相关知识,帮助小王改造,争取早日回归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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