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山西省财政收支实现“双千亿”
4月2日,我省一季度财政数据出炉。数据显示,一季度,我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双双突破千亿元,其中,收入完成1020亿元,增长51.4%;支出完成1288亿元,增长23.7%,圆满完成预期目标,顺利实现“首季开门红”。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省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全省经济发展保持良好运行态势。11个市全部实现正增长,其中晋城、阳泉、朔州、吕梁、长治等5个市收入增速超过80%。
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加大财政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为促进全省社会经济加速发展提供充足的财政保障。一季度,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88.1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增支246.4亿元,资金投向上重点支持中部城市群和太忻经济一体化建设、市场主体倍增工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民生政策及综改示范区、开发区发展等转型发展领域,继续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惠企利民各项措施落实到位。11个市支出均保持较快增长,10个市增幅超20%,临汾、长治、太原、晋城等4个市支出增幅超过30%。
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券发行工作力度。一季度,我省已安排发行政府债券资金294.94亿元,为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新增债券额度的83.1%,超全国平均水平,主要支持省委省政府2022年重大战略重点工程落地实施,重点投向太忻经济一体化建设项目42亿元、雄忻高铁和集大原铁路建设20亿元、汾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20亿元、汾石和临浮高速公路建设18亿元、太原机场三期改扩建8亿元、大水网工程5亿元,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实现税收收入,助力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下一步,全省财政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做好财政工作:
全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助力市场主体迸发活力。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先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重点支持制造业等行业,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的效果。同时,加强资金监控和国库管理,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截至目前,财政部下达我省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共111.38亿元,首批拨付19亿元,已按规定调拨市县,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
高度重视“三保”工作,助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牢固树立“三保”支出的优先地位,进一步压实各级财政部门责任,切实完善“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保障机制,压实各级责任,进行动态监测,将117个县纳入监测范围,动态研判县区财政运行风险,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
围绕大事要事做好项目储备,助力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国家及山西省重大战略任务,按照大事要事保障清单,逐项细化具体政策措施,明确优先顺序、绩效目标、事权划分和具体项目,制定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切实以高质量项目推动山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记者任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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