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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文明养犬 天津市民养犬应做到“四要两不要”

发布时间:2022-04-08 14:33:00来源: 天津日报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提高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意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一直为人们所关注。从即日起,天津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规划和自然管理局、市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周的“推动文明养犬 共建文明城市”主题宣传活动。昨日,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和平区金街举行。全市各区相关部门同步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

  在启动仪式现场,有关部门通过展板展示、张贴海报、播放文明养犬宣传片、发放宣传品和犬绳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讲文明养犬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解答现场群众问询,发出文明养犬倡议,倡导广大市民做到“四要两不要”:养犬要登记、爱犬要免疫、遛犬要拴绳、犬便要清理和禁养犬不要养、禁入区不要进。(记者 韩雯 通讯员 樊晓慧)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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