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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要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发布时间:2022-04-12 15:32:00来源: 山西日报

  为持续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维护三晋人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4月9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紧急提示如下:

  一、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公众要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和公民义务。疫情期间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居民要自觉听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社区的管控要求:封控区居民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管控区居民要严格遵守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居民倡导非必要不出区、不聚集。

  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非必要不出省不到疫情发生地。

  近期,非必要不出省不到疫情发生地。如确需出行,请提前向村(社区)、单位报备,随时关注健康码、行程卡状态,做好个人防护,准确、全程记录活动轨迹。

  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宾馆酒店报备,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要持续做好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旦健康码出现黄码、红码,或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发现与病例行动轨迹有交集,立刻报社区(村)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

  三、持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公众持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三件套”。外出时,遵守预约、限流规定,配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卡、场所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接收邮件和快递时,落实先做防护再接收、消毒静置再使用、拆完邮件要洗手、包装处置要规范、异常情况早报告“五要求”。将感染风险降到最小。(记者秦洋)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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