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5000余名专员将惠企纾困政策送到基层
4月27日,省政务办、省税务局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走进南京江北新区,开展“一企来”政策专员进园区惠企便民春风行动。“这是‘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开通以来,政策专员首次走到企业面前讲政策、送服务。”省政务办副主任张旻介绍,聚焦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全省5251名政策专员的目标只有一个:促进惠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税费政策助中小微企业纾困
今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我省也在此前发布“苏政40条”的基础上,再推22条扶持政策。中小微企业成为纾困重点,一系列政策中以税费政策数量最多,达10余条: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六税两费”减免、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房土两税减免等。
“我们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去年同时开展了多项研发活动,因为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明确不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但是我公司的研发项目有的其他相关费用超过10%了,有的不到10%,请问这个10%的限额是单独计算呢,还是可以所有研发项目合并计算?”省税务局政策专员林晓岚宣讲结束,一家企业财务人员率先抛出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现场,林晓岚答疑解惑,“换句话说,这简化了计算方法,允许多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调剂使用,总体上也提高了可加计扣除的金额。”
当天,省市区三级税务部门政策专员对相关政策进行细致宣讲,回答企业提出的问题。企业代表们告诉记者,政策宣讲能够有效帮助企业了解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具体范围和条件,让企业对纾困政策“不抓瞎”。
“今年是税务部门连续第九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4月份又是全国第31个税收宣传月,我们以此为契机,启动‘一企来’政策专员进园区惠企便民春风行动,目的就是帮助全省中小微企业更早、更快、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赢得发展先机。”省税务局副局长周柏柯说,江苏推出5大类20项121条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精准落实各项惠企纾困政策,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多部门政策专员现场答疑解惑
4月1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即人社部门“应对疫情12条”。宣讲现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专员李雄伟从社保惠企、就业惠企、服务便企、兜底保障等维度深入浅出进行解读。
“过去一年,全省社保降费共为110万户企业减负超过138亿元。”李雄伟说,今年这一政策仍将延续,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出现暂时性困难。如果采取注销措施,已有的经营资质、未收账款都会受影响。如何抉择,成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普遍关注的问题。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设置‘歇业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省市场监管局政策专员吕娜说,“政策实施当月,全省已有73家市场主体选择进入‘休眠’状态,养精蓄锐再出发。”
更多政策措施正在制定中
当天政策宣讲结束后,南京红宝丽醇胺化学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朱文娟又来到场外政策咨询台,向政策专员了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否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记者此前走访调研中了解到,在特定行业、类别中,有不少企业期待更多政策“春风”和服务“春雨”。
“随着‘应对疫情12条’落地落实,初步测算今年可为企业降本减负超过250亿元。”李雄伟告诉记者,“当前,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企业受疫情影响较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们也正在制定政策,允许这些企业阶段性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聚焦‘苏政40条’以及新出台的22条扶持政策,我们省市场监管部门也正在抓紧时间制定新一轮助企纾困相关政策,不久将会向社会公布。”吕娜说。
积极融入“一企来”,去年,省级12366与12345成功归并,作为12345规模最大的分中心,全年来电总量561万,接通率96.79%,互转话务量7.74万,工单流转1.73万件。“通过12345平台,税务部门更广泛地收集汇聚了大量纳税人政策需求,全年有针对性地推送各类减税降费政策57批,涉及企业及个人纳税人3965万。” 周柏柯说,今年还将推出优化税费“零跑动”办理的“双百计划”,进一步提升办税便捷性,提升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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