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人民网合肥5月9日电 (汪瑞华)随着城镇化深入推进,城乡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历史文化资源作为珍稀的、不可再生的资源,如何在科学保护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发挥利用价值?日前,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将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按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要求,建立全域普查、认定公布机制,把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纳入保护清单。同时,通过编制实施保护规划、保护方案、保护图则,把保护范围划出来,并进行挂牌保护。
历史城、镇、村,包括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是老百姓日常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实施方案》要求,必须把百姓关心、关注的事情放在重要位置。
如对于历史城区,要求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完善基本生活功能,形成宜居、宜业、有活力的特色城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历史地段等区域,要求增设“口袋公园”等公共空间,改造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探索“微管沟”等适合狭窄街巷的市政管线建设方式。
另外,《实施方案》明确,既要突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区域以及长江、淮河等流域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也要充分挖掘并保护古河道、古驿道、古茶道、徽商古道、近现代交通线路等文化线路,分层次、分类别串联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构建融入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廊道和网络。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要求,除了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之外,对于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风景名胜区等历史地段也要纳入保护范畴。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初步构建具有安徽地域文化特色的分级分类保护传承体系。到2035年,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保护、充分利用、活态传承。
安徽是历史文化资源大省。“十三五”以来,全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持续完善,区域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创新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发展不断融合,以用促保成效彰显,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保护利用优秀案例。
去年8月份以来,安徽连续获国务院批复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截至目前,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总数达到81个,中国传统村落400个,历史文化街区35片,历史建筑594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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