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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邮政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2-05-28 18:11:00来源: 福建日报

  5月27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邮政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新建小区配建智能信包箱、加强用户信息保护、邮政快递卫生防疫等作出了规定,特别是针对快递行业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填补了立法空白、监管空白,为快递小哥提供“硬核”保障。

  快递小哥最低派费有托底保障

  近年来,福建省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快递员群体面临着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时常遭受恶意投诉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不利于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条例创新规定,要求设区的市快递行业协会应当组织当地快递企业,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快件收派人员正常劳动时间内平均派送数量、劳动强度等因素,对末端派费进行具体核算,确定最低派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条例规定企业可以为灵活性、流动性较大的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单独办理工伤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参保机制,明确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并且要完善针对从业人员的投诉澄清免责机制。

  新建小区必须配建智能信包箱

  近年来,福建省邮政业高速发展,快递业务量更是呈现爆炸式增长。据统计,2021年,福建省快递包裹业务量达到41.50亿件,同比增长20.93%,人均快递包裹量达到111件。但绝大部分传统信报箱基本处于闲置状态。为此,条例从智能信包箱建、管、用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将融合邮件、快件投递接收功能的智能信包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这也是2021年智能信包箱国家标准实施后,第一个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智能信包箱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同时规定,使用智能信包箱开展邮政普遍服务的,不得收取费用,运营智能信包箱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用于智能信包箱的保养维修,并定期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

  泄露用户信息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因疫情引发的快递行业卫生防疫问题、“野蛮分拣”导致的邮件快递安全问题、用户信息泄露问题等等,都成为当下热点。

  条例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邮件、快件消毒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防护。运输冷链食品过程中禁止开箱、倒货,确有开箱、倒货必要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消毒。

  对快递企业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条例规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为加强用户信息保护力度,条例规定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寄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郑昭 林捷)

(责编: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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