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46个集体94名个人获表彰
5月25日上午,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大会共表彰全国模范公安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局、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等7个项目的982个先进集体和1485名先进个人。
笔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广东公安共有46个集体、94名个人在大会上受到表彰。其中,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二大队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公安单位;汕尾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一级警长颜海龙等11名同志被人社部、公安部联合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等4个集体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唐家派出所等28个集体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新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警务技术四级主管王萍等68名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江门市公安局睦洲派出所等13个集体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二级警长何婉文等15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此次荣获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的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二大队,成立于2012年10月,为正科级建制单位,主要负责中国公民出国(境)证照办理和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工作。几年来,该大队先后创造了出入境办证量、信息化程度、办证渠道数量、全员预约等多个全国第一,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等多项荣誉。
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汕尾市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一级警长颜海龙,从警以来,先后在治安、巡警、便衣、刑警等岗位工作过,特别在便衣队的十几年里,他专注侦办民生案件,被市民称作“守卫城市的隐形侠”。曾书写了孤身抓捕4名嫌疑人、30分钟内解救人质、3秒内阻止燃气瓶爆炸等传奇故事。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5次,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公安机关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国“最美基层民警”、“广东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记者/汪棹桴 通讯员/粤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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