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助农纾困增产保供二十条
记者从浙江省委农办获悉,日前,《中共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助农纾困增产保供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出台,推出了助农纾困增产保供二十条举措。
“针对疫情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意见》创新政策和服务举措。比如围绕增产保供,首次提出对生猪饲养、废弃物处理、标准化设施大棚等三大类成套设备给予一定补贴,进一步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产业信息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意见》提出要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增加涉农主体首贷、信用贷。
《意见》提出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营销、助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复苏、支持优先吸纳低收入农户就业等多条举措,同时提出推进农田水利、农村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性政策。
比如,把山区26县作为产业振兴发力重点,《意见》支持山区26县以县为单位组织搭建农特产品市场平台;发展供销系统的“供富大篷车”,服务1100个以上山区自然村日用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销售。
关切乡村文旅产业发展实际,《意见》首次从省级层面提出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前提下,组织职工到休闲农业农家乐(民宿)集聚区开展疗休养。2022年,浙江将加快推进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和乡村文旅运营“5百计划”,重点培育200个乡村文旅运营团队和人才,认定并宣传推介星级农家乐5000家以上。
聚焦农业生产降成本,《意见》把农机用油、农田用肥、生产用电等问题放在心坎上,提出在作业季,从事农机作业可享受用油金额3%的优惠;鼓励全省供销系统以低于当地市场平均零售价销售化肥,让利4200万元以上;落实推进农业生产用电目录电价平均下降0.1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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