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搜地“云”上选地 海南建立“土地超市”制度
原标题:网上搜地 “云”上选地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破解“项目等土地”问题,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促进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土地超市”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土地超市”信息平台,实现归集产权明晰的存量建设用地、发布公开透明的土地信息、配对有效精准的项目要素、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选择、实施规范高效的服务监管为一体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体系。
《意见》明确了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4个重点方面、12项工作任务,以及部分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
其中,统筹提供充足的产业用地方面,要拓展土地来源渠道,统筹将政府已完成收储的土地,符合规划和“净地”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不含划拨供应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依法有偿收回、无偿收回且具备新供应条件的土地(含闲置土地),符合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城中村、城郊村)和农垦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纳入“土地超市”;适时搭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将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供而未用土地和其他土地也纳入“土地超市”;“土地超市”中提供用于供应的土地应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不得违反和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同时,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按计划实施土地储备。
建立公开透明土地推介平台方面,将搭建“土地超市”平台,依托“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土地超市”信息平台,整合《意见》规定的存量建设用地信息,构建土地信息归集、查询发布、智能选址、政策指引和招商地图等功能于一体的土地信息平台,作为国土空间智慧化治理3.0的重要组成,连接海易办、海政通,并大力推行“网上搜地、云上选地”服务,利用“土地超市”作为“招商地图”,精准服务招商。
与此同时,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建账上图入库;深化标准地供应,对超过2年仍未落实项目的批而未供土地,将自动纳入“土地超市”。此外,实现“土地超市”与多平台互联互通,“土地超市”与项目策划生成平台、海南自贸港招商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对接,将项目策划生成平台生成项目、招商引资确定的项目进入“土地超市”进行智能选址和项目用地配对,实现信息共享;与国土空间规划一体化平台对接,土地征收和农转用手续经批复后进入“土地超市”,做到实时更新、及时入库;与土地统一交易平台对接,市县按照土地供应年度计划,从“土地超市”选取拟供应地块定期向社会发布,并将其纳入土地统一交易市场进行公开交易,为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选择。
实施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方面,推动快捷化交地建设,以标准地改革为基础,拓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的实施范围,对产业园区中工业、仓储物流等用地,探索产业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在供地前实施预审查,在用地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同步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实现产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土地批后常态化监管,严格监管土地利用过程中违法调整规划、不按照规划建设、土地闲置等问题,对文旅康养项目应当在土地出让时明确自持要求,不得分割销售,防止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圈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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