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
近日,台州市政府召开全市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接下来,台州将突出重点对象,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集聚、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在全市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
目前,台州共有自建房约175.8万户,量大面广。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万无一失”的责任意识和“一失万无”的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消除各类风险隐患。6月底前完成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经营性自建房排查,7月底前完成全部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排查,8月底前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全面管控,2023年11月底前完成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整治。
整治期间,台州将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排查发现存在违法建设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经营性自建房鉴定为危房的,不得继续营业;D级危房要立即腾空,不得住人。今后,台州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施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有关部门将探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反映房屋安全状况,合力维护台州自建房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台州市“除险保安”工作专班每周对排查整治进度进行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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