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领域27条措施解决“急难愁盼”
为全面落实《山西省扎实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行动计划》部署,我省日前出台《山西省住建领域稳经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是稳增长扩内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领域,对于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具有积极作用。《实施细则》从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市场主体成本、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6方面推出27条具体措施。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综合管廊建设;积极开展城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扎实推进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支持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设备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逐步实现自行车充电设施全覆盖。
降低市场主体成本。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指导供水、供气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免收滞纳金;降低建筑企业担保负担,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支付、履约、工程质量等各类保证金;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顶格下调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才安居,积极搭建购房平台,加快发展改善性住房,灵活把握预售资金使用政策,加快项目投资进度,化解市场风险,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我省将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套,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强公积金贷款支持,优先保证公积金租房提取,持续优化服务。进一步拓宽综合服务平台等网上办理渠道,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提升服务水平,保障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
筑牢住建领域安全屏障。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实施违章压占燃气管道整治和户内三项强制措施改造,基本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全省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6米以上跨度、结构形式复杂、加建改建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推动实施分类整治。
此外,《实施细则》还明确了组织保障措施,确保各项稳经济政策落地见效。(晋帅妮 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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