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出台七项措施 打造政务服务“新模式”
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描绘了天津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报告提出建设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大都市,营商环境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市场主体充满活力。为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日前,市规划资源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融合审批、数据共享、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帮办领办”服务、企业“点单”培训、建立评价回访机制七个方面推出具体政策措施。
■用海用地融合审批
《若干措施》提出,探索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用海项目手续办理新路径。对落位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成陆区域50公顷以下用海项目的用海预审、用海审核、填海竣工验收和规划调整、土地供应各环节办理流程逐一进行优化,施行并行办理、协同推进、要件共享协同工作机制,将能够同步开展的环节前移,由“串联审批”变“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成陆区域内重点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推进审批数据共享
借助全市一网通系统,通过部门间审批数据共享方式,实现审批提速。《若干措施》提出,将相关地块的标准地名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审批成果数据打包推送至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系统,便于相关部门调用系统中审批结果数据,开展后续门牌号审批工作。简化地名命名、更名许可事项办理,针对审批部门可查询到“核定用地图”数据的项目,将原申请材料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由“核定用地图”替代,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路”,方便企业办理。
■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若干措施》聚焦深化便民便企服务,推进电子证照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延伸。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相关证照材料挂接天津市电子证照库,审批部门通过后台调用电子证照数据的方式查询、核验,实现企业和群众在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进一步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增加便利度。
■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若干措施》提出,不动产抵押登记、新设探矿权登记、采矿权变更登记、测绘作业证办理等1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审批结果以快递寄送方式送达,实现异地办理。
■“帮办领办”服务企业
《若干措施》提出,建立“一式三化领办帮办”工作机制,全面梳理规划资源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环节,分类建立完善全闭环管理审批流程,打造流畅化程序。针对不同事项,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清晰准确的材料清单,形成清单化材料。将规划资源行政许可事项所需要件、审核要点、注意事项等要素集合成一本清单,事前一次性告知、一次性交底,提供精细化告知。以“自愿委托、全程帮办、便捷高效”为准则,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全过程协调,实时跟踪反馈进度,事项办结后将审批成果打包交由申请人,并引导做好后续事项办理,做到全程保姆式服务。
■企业“点单”精准培训
推行企业按需“点单”,部门精准“上课”培训服务模式。畅通政企沟通联系渠道,通过网络留言、来电咨询、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个性化培训需求,统筹研究纳入政务服务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形成政策业务培训“课表”。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点单”内容,主动邀请相关企业参加,精准开展政策培训,“手把手”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措施。
■建立服务评价回访机制
《若干措施》明确,建立服务评价回访机制,依托天津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分析管理系统,主动邀请企业、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服务质量等指标进行评价。对企业和群众反馈的服务体验问题分类建立台账,以企业、群众的需求和建议为导向,不断规范提升政务服务行为和能力。(记者 陈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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