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检察机关亮出公益诉讼“履职答卷”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存在未定期清洗消毒等经营不规范行为;大型医院设置的无障碍停车位数量不足、无轮椅通道线;一条违规建设的跨海道路导致约21公顷海域被圈占……当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谁来监督保护和督促整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责无旁贷。日前,天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五周年“履职答卷”。
自2017年7月1日我市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186件,立案办理2459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008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1785件,提起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3件。
公益诉讼领域涵盖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文物保护等所有法定领域和部分新领域,每一起案件都与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顺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利益保护的强烈需求,也捍卫了全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作用,我们先后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和‘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围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摸排公益诉讼线索714件,立案办理67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92件,提起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7件,提出惩罚性赔偿137余万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小慧说。
擎公益诉讼利剑,守护绿水青山。据介绍,在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助力美丽天津建设方面,我市检察机关先后部署开展“守护海洋”“大运河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并与市河(湖)长办联合开展水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共摸排案件线索1624件,立案办理1339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088件,提起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0件。通过监督办案,督促修复被损毁湿地2000余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0余公里,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29万余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000余万元。
“公共利益无小事,公益保护无止境。”金小慧表示,天津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871”重大生态工程等战略部署,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继续做深做实传统法定领域公益保护,积极稳妥探索新领域,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继续加强沟通协作,深入推动与行政机关、法院的配合联动,积极探索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保护模式,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公益保护格局。(记者 韩雯 通讯员 高军平 王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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