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印发通知: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
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7月11日,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7月11日至13日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河北省已进入主汛期,前期部分地区已经因局地灾害性天气造成财产损失。此次强降雨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局地强度大、突发性较强,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暴雨、大风等灾害防御应对措施,做好灾害风险研判,坚决落实主体责任,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各级气象部门要严密监测天气变化,充分利用多种技术手段,加强对暴雨、强对流天气的分析、会商和预报预警,对灾害性天气尽量早发现、早预报、早预警,并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发布暴雨、雷电、大风等预警信息,有关单位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后,要充分利用本系统渠道进行广泛传播,并按照职责采取相关防御措施。水利、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监测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局地山洪、地质灾害,及时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预警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突发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新功能,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传播的时效性、精准性,利用多种手段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关注最新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对中南部地区暴雨、雷电、大风等灾害性天气以及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局地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或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指导各地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各地做好农业生产工作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市内涝防御准备,备齐排涝设备和抢险力量,并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保障城市安全顺畅运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要做好太行山山区局地山洪、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必要时及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因强降雨天气导致交通事故。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放假期间校舍管理和学生出行安全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根据天气变化督促相关景区适时关闭。海事部门要组织船舶做好防风准备,及时采取水上交通管制措施。通信管理、供电、供水和供气等单位要及时排除故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平稳有序。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险情、灾情等,及时上报省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记者宋平 通讯员张静、申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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