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减免国有房屋租金超50亿元 惠及10.4万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纾困政策是否精准直达帮扶对象,政策红利能否迅速落袋为安,是市场主体最心心念念的事。今年3月起,我省面向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国有房屋租金,呵护经济“毛细血管”,如今该项政策交出“半年报”:截至6月底,全省共减免国有房屋租金50.89亿元,惠及3.9万余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6.5万余家个体工商户。
政策加力,国资“好房东”再扩围
“3月份到8月份,70万元租金人防部门说免就免了,这笔钱相当于我们多出来5个月利润!”暑期,南京市江宁区神凤路上的青龙山庄酒店生意回暖,酒店入住率近八成,客房负责人刘倩倩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今年3月,江宁区出现疫情,酒店门可罗雀,获得房租“回血”红包,酒店“满血复活”。
受到疫情冲击,小餐馆、小旅店、小超市等举步维艰,对他们来说,房租压力是重要一环。宜兴市周铁镇,“胖子炒菜店”老板周小军租用了镇供销社27平方米的门面房,“昨天忙到凌晨,虽然进账只有千把块,但免去了房租,总算达到盈亏平衡。”周小军坚信“烟火气”会再次升腾。
政策纾困效应不断显现,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处长臧玉淼表示,今年3月初疫情发生后,省财政厅立即会同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全省范围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各级各类国有企业,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从3月份开始,中高风险地区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此后,为进一步扩大受益面,又推动全省人防、工会、供销社等行业系统出租房屋纳入租金减免范围。
省人防办财务审计处处长王前锋说,省人防办积极响应政府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第一时间出台助企纾困服务指南,并明确全省人防系统租金减免范围是全省人防部门的国有房屋、平战结合利用的人防工程等场所。截至目前,省人防办本级减免租金121.78万元。
打通梗阻,真金白银直达最终承租人
租金减免在具体操作中,房屋承包经营、转租现象并不少见,市场主体情况各异,要做到应免尽免并非易事。政策红利要精准送达每个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力落实落细纾困举措成为当务之急。
“特别激动,最近我们向市人防办提交了减免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等材料,免除的半年11万元租金已获审核通过。”苏州市姑苏区华鼎大厦6楼是苏州旗木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肖建业告诉记者,房屋产权属苏州市人防办,苏州一家酒店管理公司承租了这处房产后转租给了旗木装饰,尽管中间隔着“二房东”,但并不妨碍旗木装饰成为政策受益者。
记者了解到,苏州的做法是,存在间接承租情形的,“二房东”要将享受的减免租金相应落实到符合条件的最终实际经营承租方,他们必须提交对最终承租方的减免方案,无论是退还租金还是后续顺延抵扣,总之确保政策惠及最终承租方。在具体实施时,行政事业单位物业通过市住房租赁公司委托出租的,由承租方向市住房租赁公司提出申请,由出租单位、主管部门、住房租赁公司共同审核批准。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经批准自行出租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申请,由出租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承租国有企业物业的,由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企业按内部决策程序批准。
好政策不折不扣落实,不少地方在实施时,纾困力度就高不就低。宜兴市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副主任许红霞表示,今年5月,宜兴出台补充政策,对最终承租国有房屋的从事餐饮、零售、住宿、旅游、公路水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视疫情影响情况,再免除2个月租金。截至6月底,宜兴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累计共向828家租户减免租金1021.25万元,其中,6月当月减免426万元,新增减免租户350户。
形成闭环,理清盘活国有资产家底
值得注意的是,减免租金政策实施以来,有地方反映,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依靠租金补充人员工资和运营经费,减免租金对这些单位造成了一定的经费负担,同时,政策实施后相应减少了财政收入,给地方财政收支带来一定压力。
“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政策形成闭环,才更加可行。”臧玉淼表示,行政事业单位因租金减免形成的收支缺口,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公用支出、统筹现有资金等渠道弥补。国有企业因租金减免影响经营业绩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完成利润。企业集团公司对因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严重影响经营的子企业,应视实际情况予以扶持。
“通过加大对落实纾困政策的督导力度,有力化解了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程序不规范、经营性收益少、资产产权不明确等问题,进一步理清盘活了全省国有资产家底。”臧玉淼说,全省各地和省有关部门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汇总上报租金减免情况,对政策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深入分析原因,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其第一时间将政策传达承租方,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对此,兴化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张冬健说,减免租金要与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相结合,兴化将减免手续通过市经营性资产监管平台申报,持续加强经营性资产的动态管理,减少资产闲置、不公开招标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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