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慧眼”赋能法律监督(法治头条)
“‘数据’正在深刻改变着新时代的检察工作。”6月29日,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这次会议部署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赋能,让案件疑点“开口说话”
“仅看单个案件没有异常,但审查几十份裁判文书后就发现,这些案件都存在一些原告频繁起诉,且原告并非车主本人,事故也未经保险公司定损等共同特征。”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章芳芳说,近年来陆续有多家保险公司反映当地存在车险诈骗现象,为此检察机关就着手利用大数据对海量车险理赔裁判文书展开分析。
大数据赋能让案件疑点“开口说话”。在绍兴检察机关自建的“民事裁判文书库”中,其以当地5年来60余万份文书作为模型排查范围,果然筛查出批量异常文书,特别是越城区宋某等13人名下有200余份文书,其中存在受损车辆的维修单位与车损评估机构高度集中等共同特征。“巧合”不止于此,检察机关通过向人社部门调取社保缴纳信息,并与原告的身份信息相关联,发现这13名原告竟然多数在同一个汽修厂。
经过一番要素筛查、关联分析,检察机关将得到的线索移送有关部门,真相浮出水面。原来,车辆发生事故后,该汽修厂会一边第一时间派人到达现场,以帮助拖车、免费维修、代为理赔等为由,将车辆拖至厂内,并诱骗车主转让理赔权;另一边又以隐瞒车辆去向或者借故拖延等方式阻挠保险公司定损。之后,这个团伙通过虚增维修项目扩大车损,对保险公司不认可车损的,则委托利益勾连的评估机构作评估定价,并以评估报告为依据,派人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理赔诉讼,获取非法利益。
绍兴检察机关拓展类案办理,在其他县市区又排查出4个车险诈骗团伙,共计起诉、判决11件46人,作出民事裁判结果监督49件。同时,还将各大保险公司提供的出险数据导入,经与社保信息相互验证,发现一些频繁报案人也与当地汽修厂相关,将线索一并移送后,又查明除诉讼骗保之外的其他大量骗保行为,涉案金额共计1500余万元。
“通过数字赋能,最大程度激发‘数据’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让监督线索发现难、工作碎片化、质效不突出等瓶颈问题有了新的破解之道。”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表示,自2018年起,浙江省检察机关率先探索运用大数据排查监督线索,研发“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破解“虚假诉讼”治理难题,“如今浙江省各地数字检察办案模型达上百个,全省一体推进专项监督达17个,大数据对于法律监督的撬动作用正在显现。”
数据云监督,让案件线索“自动上门”
“传统的‘被动受案、个案办理’监督办案模式,正在发生由个案向类案、由被动向主动、由办理向治理转变的深刻变革。”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对法律监督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都带来深远影响。
2021年11月,最高检确定湖北省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为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研发创新基地。四地检察机关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路径探索。
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但行政执法涉及面广、案件数量大、专业性强,怎么破解其中的发现难、移送难、监督难?作为第一批研发创新基地中唯一一家省级检察院,湖北省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打造出了政务数据云监督,让监督线索“自动上门”。
去年12月,模型从行政执法部门共享的103万件行政执法案件中推送了一条线索:余某亮在长江非法采砂,涉嫌非法采矿罪。检察机关迅速督促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挖出了以余某松、余某亮为首多次在长江相关江段“采、运、销”涉砂作案的犯罪团伙。
“模型的数据来源于省检察院数据治理平台接入的全省42个执法领域3000多个单位的执法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能通过多维度的数据比对、关联、碰撞、筛查,推送监督线索。”该院检察官介绍,模型应用以来,通过线索推送,共建议移送案件4823件,公安机关立案3968件。
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如今越来越多的检察院通过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围绕服务大局的热点焦点、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社会治理的薄弱地带、公共利益的弱项短板,促进法律监督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破产财产分配中劳动债权优先,本来是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实践中却有人“钻空子”虚构劳动债权套取财产分配。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通过“破产领域虚假劳资债权监督模型”,陆续发现多家公司涉虚假劳动债权线索24件,已提出监督意见12件,移送犯罪线索3件,剔除虚假劳动债权327万元,有效维护了真实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黄美媚对此印象深刻:“检察监督装上‘数字大脑’,可以更好推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监督质效上看,用好大数据为检察监督按下了‘快进键’。”
既要唤醒内部“沉睡”数据,也要打通外部数据壁垒
数字检察能普及到广大基层检察机关吗?
“大数据面前机会均等,谁都可以先行一步。”在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事实上第一个针对网络司法拍卖的大数据监督模型恰恰不是出自发达的一线城市,而是出自位于山区、经济相对欠发达、政法编制仅40人的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检察院。
近年来,网络司法拍卖因其便捷、高效、跨地域等特征,成为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首选,但在实践中却有一些被执行人,利用规则漏洞“钻空子”。为此,松阳县检察院就以司法拍卖平台的社会数据资源为基础,结合发现的问题制定拒执类、程序性监督规则,实现了以数字化手段对问题的精准发现。
如今该模型已在浙江全省共享并推广。截至目前,模型从浙江全省34万份网拍数据中筛查出程序性监督线索3636条,制发纠正型检察建议478件,促进法院个案纠正的同时,推动法院网拍公示规范化。
不过,在各地探索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与问题。“比如数据壁垒就是必须破除的堵点,否则数字检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解决这个问题既要唤醒检察机关内部“沉睡”的大量数据,还要打通外部数据壁垒,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开放数据。
来到浙江检察大数据中心,不仅能看到检察官依托其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实现检察监督领域的“一地突破,全省共享”,而且这里展示的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也颇引人注目。“一体化不仅带来数据贯通,也带来了理念共通和工作协同。”浙江省检察院案管办副主任曾吉介绍,眼前的这套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连接了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12套业务系统,贯通省、市、县三级777家单位,实现330个业务流程上线,覆盖全部刑事案件的全诉讼流程及全办案单位。
2021年,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已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部署应用,其上已汇聚了海量案件案卡数据和文书。“目前,检察机关实现了网络纵向贯通、应用横向联通,但距离‘大融合’还有不小差距。”最高检案管办主任申国军表示,当前还有许多检察干警囿于固有的办案思维,不重视数据的挖掘与分析,主动监督的大数据思维还没有深入人心。
对此,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院要把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作为“一把手工程”,靠前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按照最高检要求,领导干部要通过引导树立‘一盘棋’意识,增强检察人员的大数据思维,努力提升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效能。”申国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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