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等
7月28日上午,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石家庄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袁桐利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5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
会议审查批准了《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承德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张家口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唐山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条例〉的决定》《保定市快递业促进条例》《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立法条例》《青龙满族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袁桐利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结束各项议程后,袁桐利讲话。他指出,今年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倪岳峰书记对人大工作的批示要求,履职能力持续提高,展现出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新气象。全省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省党代表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努力在服务河北改革发展中彰显人大作为。
袁桐利强调,要坚持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以人大工作的新成效,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立足人大实际,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加快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审批,切实对抓投资、上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发挥人大代表自身优势,提出一批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保持奋进姿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本领,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7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讨论研究了拟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的有关议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东、邢国辉、聂瑞平、周仲明、王会勇、张妹芝,秘书长曹汝涛出席。省政府副省长高云霄,省监察委副主任黄利锋,省法院院长黄明耀,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等列席会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记者霍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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