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挂牌督办5起违法用地案件 涉及溧阳、吴江等地
人民网南京7月30日电 (李子佩)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29日通报,为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决定挂牌督办安徽广利川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溧阳市殷桥码头案等5起违法用地案件。
具体如下:
一、安徽广利川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溧阳市殷桥码头案
2021年3月,安徽省广利川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溧阳市社渚镇殷桥村54.735亩土地建设殷桥码头,其中一般农用地44.667亩(耕地44.667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33.653亩),集体建设用地3.821亩、未利用地6.247亩。
二、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违法占地案
2021年11月,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吴江开发区江陵街道清树湾村集体土地12.69亩(耕地5.41亩)建设东吴南路对接鲈乡北路工程北段项目。
三、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停车场案
2020年12月,宜兴市城建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宜兴市湖 镇竹海村15.58亩土地建设停车场。其中一般农用地1.23亩、建设用地0.01亩、未利用14.34亩。
四、仪征市李玉波违法占地建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场地案
2021年8月,李玉波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仪征市刘集镇盘古村8.34亩土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7.91亩)建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场。
五、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法批地案
2020年12月,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方式(灌自然资发临〔2020〕23号),批准名洋船业有限公司使用位于灌南县半岛临港产业园的20亩土地作为船厂堆场用地,其中一般农用地14.64亩(耕地13.6亩)、建设用地5.36亩。
据悉,今年4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曾公示第一批挂牌督办5宗违法占地案件,分别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晨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研创园三期、四期市政道路及配套项目案、南通市海门区豪全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商品混凝土加工厂案、丹阳市帷瑞新能源光伏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案、泰州市姜堰区江苏星球防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和宿迁市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违法占地建设洋屠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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