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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这十年·山西”主题新闻发布会】减污降碳增绿 三晋大地绘就绿色画卷

发布时间:2022-08-16 16:29:00来源: 山西日报

  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生态文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扛起保护黄河千秋大计、筑牢京津冀生态屏障、建设山西美丽家园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切实把生态环保工作置于全省大局中考量推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累计提高20.1个百分点,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质2020年历史性全部退出劣Ⅴ类,2021年全部提升到Ⅳ类水质以上;PM2.5年均浓度累计下降26.4%,优良天数比例(72.1%)创历史新高,重污染天数比例降至0.5%,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三大污染防治攻坚取得实效

  正值盛夏,在晋中市祁县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里,水鸟、野鸭在清澈的河水中嬉戏,岸边游人往来,构成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图景。自湿地公园开展建设以来,相继完成了河道防渗、沿线绿化、生态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恢复了488公顷湿地,完善了河流湿地生态、改善了动植物栖息地环境,成为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地区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生动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正确指引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省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水工程建设等,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显著提高,坚决贯彻“四水四定”,在全国率先推动颁布《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印发《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明确黄河流域10市地表水开发利用指标、全省各县地下水取用水控制指标。十年来,我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累计下降40.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下降49.2%,用水效率位居全国前列。同时,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重要成果,推动出台《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决定》等法律规章;以河湖长制为平台,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推动“七河”“五湖”水生态治理项目成功列入国家55项重大水利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通过大力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及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土保持重点项目,黄土高原蓄水保土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21年底,全省水土流失面积5.8万平方公里,较2011年的7.03万平方公里减少1.23万平方公里。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省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动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深入开展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着力从单因子治理向多污染因子综合控制转变。坚决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全省重点行业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在役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2家钢铁联合企业、14家焦化企业和10家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1年,全省11个设区市PM2.5浓度首次迈进“30+”,SO2浓度连续4年保持20%以上改善幅度。采取超常举措,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坚持良好水体保护和消除劣Ⅴ类水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攻坚并重,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良好湖泊等水体保护。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先后开展了8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先后投入8亿多元,开展了140余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全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跨越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自然生态保护的意识和力度得到加强,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步伐加快,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赋能绿色低碳发展

  我省积极落实“三线一单”管控,严把生态环境准入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全面推进煤电、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六大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实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加快构建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绿色发展低碳模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我省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煤炭一次能源占比达84%,长期以来煤烟型大气污染严重。2012年以来,我省在全国最早全面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利用5年时间,燃煤电厂全面达到燃气锅炉排放标准,SO2、NOX排放量下降幅度达80%以上。“十三五”期间,我省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关停一大批小型燃煤锅炉,年减少煤炭燃烧超2000万吨,农村地区煤烟型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煤电超低排放和散煤治理实践取得的积极成效成为我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成功案例。

  面对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山西同时承担着能源安全、减污降碳、经济增长等多重目标任务,“能源—环境—经济”交互关系更为复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面临更大风险和挑战。为此,我省围绕国家“双碳”战略要求,立足以煤为主的国情和省情,在承担国家能源安全保供责任的同时,多措并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一是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进煤炭绿色生产,提高商品煤供给质量,全面提高重点用煤行业的节能减排水平,提高煤炭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步伐,推动煤炭与新能源优化组合,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三是持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实现产业链低碳化;四是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大节能减污降碳关键领域的科技投入,以科技创新支持经济社会低碳转型。

  在推动降碳减污的同时,我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两山”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为引领,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因地制宜,实施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全方位加强林草资源保护,表里山河绘就生态新画卷。

  科学绿化加快生态建设步伐。2018年,我省启动实施“两山”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高质量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每年营造林400万亩以上。2017年以来,累计完成营造林2426.89万亩,2020年底森林覆盖率达23.57%。

  为保青山常绿,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并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下大力气完善全省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态保护成效,采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抢救性保护濒危物种,85%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在此得到有效保护,恢复发展生物多样性。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压实生态环保责任

  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省市县乡四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我省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设置,依法依规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坚持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制度一体推进,使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相促进。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山西省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不断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扣紧责任链条,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评价。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严格追责问责。强化督察整改,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台账式管理、清单化调度、定向化督办方式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出台《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在实现对全省11市首轮省级例行督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督察。

  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就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执行环保法各项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权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促高效、以制度促提升。我省制定了《山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数据改革提高数据质量实施意见》等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优化调整大气、水、土壤环境监测点位设置,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和碳监测评估试点,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加快形成。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有着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意义。展望“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目标,我省将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围绕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越织越密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可靠保障,努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山西篇章。

  我省将继续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统筹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坚持源头预防,加快绿色转型发展步伐,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完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机制,切实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唱响新时代的“山西好风光”。(记者程国媛 范珍 张丽媛)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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