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皖三市人大代表就江豚保护联合开展立法调研
8月24日清晨,长江马鞍山段东岸的雨山区芦苇江湾,南京、镇江、马鞍山苏皖三市人大代表联合就长江江豚保护问题的立法调研从此开始。
去年,马鞍山市委托安庆师范大学开展长江江豚监测,共发现21群次,累计39头次,说明长江江豚出现次数和频率明显增加。安徽省人大代表、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石小平,十多年来一直在江边工作,对长江江豚出现的区域十分了解。“长江马鞍山段40公里左右,有8个片区能看到长江江豚。”石小平向代表们介绍说。
上世纪90年代,长江江豚估计有约2700头,2017年科考统计约1012头,长江马鞍山段、南京段、镇江段各有数十头。“随着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实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推进,长江江豚数量大幅下降的趋势暂时得到遏制。”江苏省人大代表、省生态学会副理事长、南京晓庄学院应用生态研究所所长李朝晖提醒,“长江江豚极度濒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目前可能处于一个拐点,远未到乐观的时候。”
调研中,代表们对以往粗放式管理造成长江环境恶化、过度捕捞造成长江江豚无鱼可吃、高密度航运带来噪声和螺旋桨干扰等问题有了深入了解。通过立法防止伤害长江江豚的种种行为,受到高度关注。近日,三市陆续将保护长江江豚的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南京都市圈城市人大常委会首次跨省域协同立法。南京市通过的决定中要求,船舶通过自然保护区时,不得排放船舶水污染物、进入禁航水域以及无故抛锚停泊,并且应当采取降速、降噪、限鸣等必要措施。代表们提出,三市要在落实中加强监管,增强法律监督的刚性作用。
石小平还特别关注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建议在协同立法中落实好“豚评”机制。“重大项目在规划建设前进行专题论证,一定要落实避让、补偿等措施。谁受益、谁补偿,让保护从被动变成主动。”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佘才高表示,“特别是过江桥梁、隧道的规划建设,要率先落实好‘豚评’制度,从制度上保障留下一方安全的生存空间。”
上午10时许,代表们来到长江南京段最上游的长江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这座未开发的小岛周边长江江豚活动频繁。我省已先后设立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南京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长江江豚分布在长江中下游一带,在鄱阳湖水域有一个大型长江江豚种群,中下游其他地方种群相对较小。”李朝晖说,长江江豚喜欢在开阔平缓的流域成对或成群活动,活动半径约二三十公里。南京、镇江、马鞍山三市相隔不远,交界的地方会有江豚种群跨区域流动。
南京江豚水生生物保护协会观察发现,靠近马鞍山水域生活的长江江豚种群一般秋冬季消失,春夏再次出现。“加强协同立法,在现有保护区外建立临时保护区十分必要。”协会秘书长姜盟说。
协同立法不局限于现有保护区,而是拓展保护范围,强调健全完善上下游、左右岸跨地区跨部门协同保护制度,期待长江江豚多“串门”。
“立法着重强调协同机制,这对今后三地开展综合资源调查、种群交流,包括救护防护、监测监管等方面提供了良好的互动空间。”李朝晖建议,各省市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到位,而且要形成闭环、不留空白。
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汇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封孝权表示,三地协同立法文本大体一致,这便于三地在协同执法、救护援助、应急处理等方面统一步调。
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原检察长朱赫,2017年发起成立鼓楼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盟。“成立联盟的目的在于形成保护合力,协同立法的焦点也在于此。希望三地之间进一步形成合力,对损害长江江豚及其生境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发挥司法的硬核力量。”
记者了解到,镇江、马鞍山市相关决定将在近日接受审议。如获得通过,再经两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相关决定拟于10月24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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