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多项兜底保障措施 低保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400元
本报讯(记者 王琪鹏)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明确各项兜底保障措施。对疫情防控期间中风险以上等级区域的低保家庭,除主动申请退出或救助对象死亡外,暂停开展低保退出工作,待其所在区域调整为低风险等级时再行恢复。同时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400元。截至目前,一次性生活补贴已全部落实到位。
今年7月,本市继续调整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后,本市低保标准上调至1320元/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至1980元/月,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按照相关部署,本市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本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目前,本市已发放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23.13万人次、578.106万元。
此外,本市还加大了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本市明确,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乡镇)核准后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新冠肺炎确诊人员,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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