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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首次开展历史地段认定

发布时间:2022-09-07 16:58:00来源: 金华日报

  在前两批认定218处历史建筑的基础上,金华市区近日启动新一轮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计划新增一批历史建筑的同时,首次认定公布历史地段。

  根据浙江省相关规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的建筑物、构筑物,达到相应条件,可由当地市、县政府确定并公布为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是一座城市文化底蕴的基石,是一本活的历史教科书。”金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布历史建筑名录,是在文物保护范围之外,对其他历史遗存建筑设立的又一道法律保护防线。

  经历届市委市政府努力,金华市以古子城历史文化街区和雅畈历史文化保护街区为依托,2007年3月被国务院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18年,金华市政府分两批公布市区历史建筑名录,其中第一批65处,第二批153处,全部实行建档挂牌保护。

  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对部分历史建筑进行活化利用,鼓励设置小型博物馆、专题陈列馆、民俗馆等。比如,古子城街区内集中成片的历史建筑,以及铁路文化公园内的金华老火车站等8处历史建筑,通过加固修缮,活化利用,成为网红打卡地,得以较好传承和保护。

  金华市区新一轮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将广泛动员公众参与,扩大普查地域空间范围,延展普查年代区间,加大线索征集力度,对不同历史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作一次查漏补缺式的梳理和发掘。尤其要将近现代、新中国成立以后、改革开放以来有代表性的建设成果纳入保护名录。

  结合新一轮普查,金华市区首次开展历史地段认定工作。历史地段要求留存有一定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能够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或地方特色。

  “历史文化资源是城乡记忆的物质留存,是人民群众乡愁的见证。”金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金华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存丰富,虽然经过两轮历史建筑认定保护,仍有一些有价值的资源散落在城乡大地,新一轮普查认定坚持以价值为导向,应保尽保,为后续建立历史文化资源预备库做好铺垫。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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