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成效
山西是黄河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也是黄河生态保护治理中的关键一环。记者从9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年来,我省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断下功夫,取得成效。
2019年以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在保护黄河千秋大计中体现山西担当。
三年来,我省坚持规划引领,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山西省“十四五”“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同时配套完善了空气质量改善、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系列政策措施,初步构建了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
在深化系统治理方面,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和“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1月—8月,我省黄河流域参与评价的58个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46个,占比79.3%,同比上升16.6%(增加9个断面);黄河流域各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31,同比下降5.1%,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3.3%;截至目前,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4%,累计完成36个国家监管、23个省级监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为了筑牢安全屏障,我省细化完善黄河流域市、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强化“三线一单”管控在黄河流域“两高”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右玉、芮城、沁源、沁水、蒲县、阳城、安泽、平顺等8个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沁源、右玉、沁水、蒲县等4个县入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入选数量取得历史性突破。组织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督促、查处、整改了一批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太原、晋城入选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接下来,我省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与沿黄兄弟省(区)的对接合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山西力量。(记者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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