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院为“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授牌
人民网石家庄9月20日电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9月19日,河北省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授牌仪式暨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顺利举行。授牌仪式上,河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为“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授牌,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邯郸九个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次进行授牌。
破产审判制度的“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是司法实践助力民营经济进行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三年多来,河北省法院审理破产及衍生诉讼案件三千余件,通过履行破产审判职责,促使200余家国有“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盘活企业资产近400亿元,化解企业债务近800亿元,安置相关企业职工5.7万余人;不断加强协同配合,大力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逐步建立破产费用保障基金;规范破产审判,加大企业破产相关配套机制建设;积极开展繁简分流,持续提高“僵尸企业”出清效率;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配合做好破产法执法检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探索破产审判机制改革,不断加强破产审判队伍建设。
此次河北省法院和9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除雄安新区外,实现了省市法院全覆盖。此前,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已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据了解,各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负责审理辖区内县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上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辖区内跨境破产案件及上市公司破产案件、辖区内公司清算纠纷案件、其他依法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清算与破产案件,办理其他清算与破产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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