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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接受五年“大考”管理水平和质量实现质的提升

发布时间:2022-09-29 09:32:00来源: 新华日报

  江苏省建立省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已有5年。按制度,今年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监督“大考”。9月27日—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召开联组会议进行专题询问。省政府分管负责人领衔,省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直面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坦率的问题一一作答。

  制度建立5年,实施效能如何?

  省政府此次提交的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除主报告外还有17份附件、20份报表,是迄今为止最完整全面的国资家底报告。这份详实报告根据2018年省委有关意见精神提交。该意见要求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赋予人大监督新职责,其中不仅明确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及就一个专项报告作口头报告,还要在每届省人大常委会届末年份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

  制度建立5年,实施效能如何?省财政厅厅长张乐夫介绍, 5年来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指导推动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程度有所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实现质的提升。其间,我省基本健全具有江苏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率先在全国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和监管,开展了十年一次的资产清查及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评价,并积极探索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资产的计价管理。

  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已连续4年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先后听取审议4个专项报告,实现了对4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和审议监督的首轮全覆盖。本次专题询问“期末考”在届末开展,事先进行了广泛专题调研和意见搜集,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集询问问题,不少人大代表、企业界人士提出了意见建议。

  现场询问直接而坦率。“在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时我们注意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陆永泉举例说,一些部门单位的设备未入账或闲置、一些资产因未开展清查盘点导致账实不符、房产土地未办理权属证明或房产出租处置收益受损。此外还存在资产利用效率不高甚至流失的问题。

  “确实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这些问题。我觉得主要是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业务水平和管理要求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监管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张乐夫表示,将借推动《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之机,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清查、登记入账、责任追究等相关要求,同时根据财政部将出台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化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受托代理资产“新五类”资产管理制度之机,研究制定我省制度规定;具体落实上通过研究计价办法,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加快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正确反映好国有资产价值,进一步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入账。

  既要账目清楚,还要提升使用效能。张乐夫透露,已获批设立的省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将对省级各类闲置资产、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等资产探索统一实施管理、统一调剂、统一处置,并同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平台。在现有省级政府公共仓基础上,一个网络公共仓正在筹建,未来将实现存量资产调剂、共享、盘活、利用,并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平台逐步实现省级和各市县公共仓的整合。

  关键行业领域如何加快国有资本布局?

  近年来,一些省份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领域不断加大国有资本布局。江苏省属国有企业则产业门类相对单一,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布局较少。2021江苏省百强创新型企业榜单上,国有企业占比较低、整体实力偏弱。如何破题、解题?

  “这个问题确实是我们下一步应该努力的方向。”省国资委主任谢正义介绍了近几年我省国有资本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上的诸多动作:省级层面,省国信集团一次性出资30亿元参与徐工集团的混改;省高投集团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十三五”以来已累计投资高新技术企业340多家,投资总额达128亿元。市级层面,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市围绕半导体、新能源汽车和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大布局力度,带动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集聚。

  “从总体上讲,我省国资、国企在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新兴产业投入仍显不足。”谢正义坦承,要做的事很多,如要加强与央企、大院大所和行业龙头企业战略合作,吸引产业类央企来苏设实验室、发展新兴产业,目前新一轮央地合作正积极筹划推进。他建议,要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求明确重点,加强省市联动,形成战略协同,让各市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形成一盘棋;同时突出企业家主体地位和人才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研究新兴产业类企业对企业家和对人才的要求,真正创造“国企敢干”的环境。

  近年来外地国资系统频频收购江苏上市公司,仅2019年—2021年就收购了10家民营上市公司。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于敦德就此发问,我省国资对外收购情况如何?如何看待国资收购民营上市公司现象?“这个问题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多次过问,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谢正义介绍,2019年以来,外省国资收购江苏上市民营企业12户,主要集中在5个省。同期我省国资也在收购民营上市公司,8户在省内,1户在省外。

  分析上述情况,首先要看到被外省收购的12户上市公司中,10户注册地没有发生变化,且部分完成收购后,收购方通过资本运作增强了上市公司投资能力。“这种并购,产业还在江苏,投资还在江苏。”谢正义表示,还要看到收购后有的企业业绩出现波动,江苏国资收购的上市公司表现也类似,“所以我们认为国资收购民营上市公司的效果及效用仍需长期观察和跟踪。”谢正义补充说,其中风险引起了国资监管方面高度重视,去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专门开会,强调防范国有企业收购上市公司的风险。

  “所以我们认为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是一个正常的市场行为。”谢正义强调,江苏省属企业在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战略时要围绕企业主业、紧扣服务江苏主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不要为做大而做大。

  对国有资产“经济体检”揭示了哪些问题?

  审计监督是对国有资产最专业最权威的监督。对国有资产常态化“经济体检”开展情况如何?发现了哪些问题?

  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介绍,近年来该厅主要结合每年开展的审计项目,分类分批对国有资产进行审计检查。如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加强对行政性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相关单位资产底数是否清楚、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出租出借是否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情况。“在这中间,具体揭示了一些单位资产不入账、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以及违规出租出借房产等突出问题。”侯学元说。

  “经济体检”要针对关键人群。一方面,结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加强了对省属企业(包括金融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其中主要关注企业单位资产权属登记、投资收益、担保处置以及风险防范化解等情况,查处了一些企业房产、土地等资产长期不办理产权登记,以及盲目投资、随意提供担保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突出问题。另一方面,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一些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部门重点关注土地、水、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情况。“这中间主要揭示一些地方耕地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侯学元说。

  从近年国有资产审计报告看,一些企业存在会计信息和资产负债损益失真,资产购置、处置和收入核算不规范,存在资产多计或少计现象;部分企业资产未有效盘活、招投标不规范、投资经营存在重大风险。谢正义表示,问题客观存在,整改正不断推进。

  在顶层设计上,今年4月省两办联合印发适用于全省所有国企的《关于全面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意见》。“这在我省国资国企监管历史上是第一次,在全国地方国资委中也是第一个,是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性的国资监管体制的一个探索。”谢正义说,在省属企业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分类管控主业和非主业投资,向省属企业派驻财务监督专员,向省属企业统一选聘企业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等十多个配套文件已出台,以构建对国有企业经营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年底前,上述监管举措将全部落地。省国资委还正提请研究建立由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和省国资委为成员单位的省属企业外部监督系统联动工作机制。谢正义介绍,该机制目的是实现各类监管事项在不同监管主体间“能交接能落实”“能上手能出手”“能开场能收场”,发挥协同效应。同时,省级层面行之有效的制度将向市县国资监管机构推广。谢正义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参考兄弟省区做法,进行地方国资监管立法。(陈月飞)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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