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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爱粮节粮 文明新风

发布时间:2022-10-12 14:48:00来源: 山西日报

  “我现在可是‘光盘行动’的践行者!”太原市民李嘉欣告诉记者,不仅是她,她身边的朋友们也是如此。以前和朋友们吃饭,很少打包。现在不一样了,点菜时李嘉欣和朋友会少点一些,有剩余还会互相提醒打包。

  如今,节约粮食、拒绝浪费已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节约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餐饮企业等也都在认真落实爱粮节粮措施,纷纷推出节约新招。全社会浪费粮食的现象明显减少,逐渐形成爱粮节粮新风尚。

  王师傅是一名餐饮从业者,在太原工作多年。据王师傅观察,以往饭店日常厨余垃圾中有不少是剩饭剩菜。有时候,会有客人因为嫌麻烦、面子“不好看”等原因,不愿意打包剩余饭菜,“现在不一样了,我们在点餐时会提醒消费者适度消费,从源头上避免产生浪费。如有剩余食物,工作人员也会主动提醒消费者打包,并鼓励他们打包。”王师傅说,相较之前,现在的厨余垃圾明显减少。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广大市民对爱粮惜粮的呼声很高,还有不少消费者给出食品浪费的破解之道。如餐饮企业应适当推出“小份菜”“半例”等规格,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打包费适当减免,鼓励消费者打包;正确合理处理剩饭剩菜。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反对粮食浪费已成社会共识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浪费行为依然存在。

  “满29元减8元,您的订单已减8元,再买11元可再减7元……”正在用外卖软件购买午餐的太原市民罗媛媛瞟了一眼这些优惠信息,果断放弃“诱惑”,只选择自己需要的,动作麻利地点好了午餐。

  山西贝尔律师事务所吕子超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也指出,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

  吕子超说,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是美德,更是责任义务。拒绝粮食浪费需要社会各界凝聚共识,餐饮企业应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及时提醒消费者适度消费。消费者应认真评估消费需求,按需采买。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让爱粮惜粮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记者张婷 实习生张昕玥)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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