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率先在全国范围完成货运船舶污染防治设施改造
人民网南京10月13日电 日前,江苏通报了1月至8月全省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落实情况。通报显示,江苏率先在全国范围完成货运船舶污染防治设施改造,省籍2.8万余艘货运船舶基本做到生活垃圾和污水的“船上收集、送岸处置”。据悉,1月至8月全省辖区船舶接用岸电270687艘次,用电量2468.04万度,约占长江经济带省份岸电用电总量的一半。
今年以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了全省内河港口污染防治“回头看”行动,对非法码头拆除取缔情况和码头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内河港口码头3152家,立案查处环保要求不达标的违法行为18件。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开展了“苏水安澜碧水行动”“交通污染防治碧水蓝天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共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7308艘次,船用燃油抽检1905艘次,船舶封舱检查2610艘次,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设施使用检查1221次,查处各类船舶港口污染违法行为298起,罚款116.5万元,有效震慑了船舶港口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江苏持续在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上着力。目前,江苏省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共建成各类船舶水污染物的接收设施设备约12004套,内河辖区有20个水上服务区和40个交通船闸高标准建成了船舶水污染物的公共接收设施,基本做到船舶送交水污染物的“应收尽收”。沿江建成的5座化学品船洗舱站稳定运行,共进行洗舱作业254艘次,同比增长44%,接收化学品洗舱水11589吨,同比增长127.3%。港口码头泊位及堆场累计建成各类粉尘在线监测系统4547套,覆盖率达到98.4%。
此外,“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已经实现在江苏全省辖区推广应用的全覆盖并常态化运行,共有24900余艘到港船舶和4679家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企业在系统中注册使用,系统中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各类污染物转运及处置占接收量的比例已经稳定保持在95%以上。截至8月底,全省辖区共接收船舶垃圾2700吨、船舶生活污水19.7万立方米、船舶含油污水1.8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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