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持续推进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
日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制度——《浙江省普通程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数字卷宗质量评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着力打造针对行政处罚案件数字卷宗的评查机制,指引交通执法数字化办案、数字化监督,优化办案流程,提高执法效率,提升执法效能,纵深推进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
《标准》由案件质量、程序规范、文书制作、文书归档四方面,主体、证据、裁量、基本程序、权利保障、文书制作规范等20大项100小项评分标准组成。同时,结合交通一线执法实践,将70%以上的标准转化为能够通过系统识别、判断的规则,直接植入浙江省法治交通平台。
据介绍,数字卷宗智能研判从传统抽样到全量评查,从单份卷宗至少需要专业审查人员30分钟到智能系统数据分析10秒钟,卷宗质量评查的智能化满足大批量、全样本、自动化、规范化文书质量评查需求,极大提升了质量评查业务的专业性和执法监督效能。
不仅如此,数字卷宗评查全面推进中,部分规则直接嵌入执法办案过程,更将预警功能实现有效前置。例如,当系统监测识别到以公司为处罚对象的案件,处理案件人员非公司法人,却无授权委托材料的情形,会第一时间自动提醒相关执法人员展开核查,成功实现由“事后”整改到“事中”预警的效果,切实提升交通执法案件质量。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