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大通湖:交警 “微创新” 发挥大作用
“同志,这个反光条贴在您车上一方面是提醒您出行谨记交通法规,另一方面它是反光材质,夜间出行可提醒行人与其他车辆避让,预防交通事故。”11月1日,湖南益阳大通湖交警大队民警李畅带领组员一边给低速三轮车贴交通安全反光条,一边向车主李女士解释其作用。
交通安全反光条是大通湖交警大队推出的又一“微创新”交通管理举措。大队在设计时,根据不同类型车辆易发的交通违法行为印制相应的交通安全提示语。如针对低速三、四轮车、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民警给他们贴上“戴头盔,不载人,不酒驾,莫逆行”的反光条;而针对小客车类型车辆推出的“微创新”举措,更是受到了广大驾驶员的一致好评。
民警们不仅在小汽车车身显眼处贴上反光条,还在驾驶室挡风玻璃下方放置立体提示牌,正对驾驶员这面印着“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系好安全带、安全有保障”,朝外的一侧印着车主的电话号码,以便车辆在公共停车场被剐蹭或需要挪移时车主间彼此联系。“警察同志,还给一个我咯,送一个给我儿子,提醒他开车注意安全。”王先生看着挡风玻璃下的提示牌,越看越觉得有用,请交警再送一个。驾驶员沈先生接过民警递过来的提示牌放在挡风玻璃下,朝交警直竖大拇指,“从今天开始,坐进驾驶室起,就像和一个‘隐形交通安全宣传员’‘作伴’,以后绝不会喝酒开车了。”
大通湖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裴宇介绍,根据对辖区活动频次高的车辆进行摸底后,大队制作了总价值8万余元,共计6000份反光条,2000个安全提示牌;民警、辅警利用执勤执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之际,向驾驶员们派送这份“安全大礼”,确保做到不落一人,不落一车,达到“全区覆盖”的工作目标,进一步预防大通湖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徐钢 曹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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