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过去五年,是法治河北建设特别是立法工作取得重要成效的五年。
五年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关注问题,先后出台省本级地方性法规83部,统筹修改法规40部,废止法规7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61部,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25件,持续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及时高效、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政治担当,把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作为重中之重
大运河是中华民族最具代表性的文化标识之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11月29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
值得一提的是,一周时间内,北京市、河北省、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相继通过了各自的决定,并于2023年1月1日同步施行。
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充满深情、寄予厚望,亲自部署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
宝贵机遇千载难逢,动力支撑前所未有。紧紧围绕河北功能定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多部重磅法规,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举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从机动车污染防治破题,京津冀三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各自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三地机动车污染防治迈入联防联治新阶段。
持续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出台,铺就了协同立法的“工作流程图”。
推进京津冀协同立法取得丰硕成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与京津两地人大在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交通一体化等领域,就30余部法规开展协同立法工作,以打造区域协同立法新高地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法治护航未来之城行稳致远——
历时一年多,五次审议,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最严厉的处罚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
以省级地方性法规的形式量身定制“基本法”,雄安新区首部综合性法规《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立足雄安新区功能定位和现阶段重点任务,将规划上升为法律,依法确保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张蓝图干到底。
法治保障冬奥会筹办举办——
鼓励冰雪运动纳入中小学体育课、破解群众健身场地不足等难题,《河北省全民健身条例》有效推进了全民健身与冬奥同行,推动实现全省3000万人上冰雪。
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道路交通等6个方面进行授权,《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省人民政府为保障冬奥会筹备和举办工作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决定》,为“家门口”的冬奥会筹备和举办提供有力支持。
助力创新驱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1.6%。
河北是传统工业大省,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聚焦经济发展关键问题,积极开展调结构促转型立法工作,不断推动河北省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突出新兴领域创制性立法——
出台《河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着力破解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的核心产业规模小、制造业数字化水平较低、科技创新能力薄弱等问题。
出台《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鼓励大胆探索创新,推进简政放权,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提供制度保障。
修订《河北省信息化条例》,对规范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促进河北省信息化与各产业、各领域深度融合。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修订《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进一步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导向,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鼓励协同创新。
出台《河北省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条例》,对各领域、各环节、各方面创新要素进行整合和规范,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环境,构建强大合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
出台全国首部优化行政审批,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省级综合性法规《河北省优化行政审批条例》,聚焦解决办事“难慢繁”问题,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出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的决定》,推行审批事项“一网通办”,依法减少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
统筹修改《河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河北省技术市场条例》《河北省发展循环经济条例》等法规,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有力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
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美丽河北建设
濒危物种青头潜鸭安家白洋淀,地下水超采区泉水复涌,河北城市空气质量今年全部退出全国“后十”……如今的燕赵大地,天空澄碧、水清岸绿,生态环境发生巨变。
“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是习近平总书记寄予河北的殷切期望。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体系,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海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出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决定》,厘清建设、施工、运输、监理等各方责任,扬尘污染防治“靶向”更精准。
修订《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明确将秸秆禁烧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实施后,在全国率先修订出台《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河北省史上最严的水污染防治法规守护碧水清波。
立足河北省水资源短缺现实,出台《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统筹推进地下水生态修复,完善地下水监控体系,促进地下水可持续利用。
建立健全流域管理的省际协同机制,出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决定》,通过法治化手段强化滦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以法治力量守护“东亚蓝宝石”,出台《衡水湖保护和治理条例》,推动解决衡水湖保护和治理突出问题,保护衡水湖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
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
出台《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保障人居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土壤污染科学防治。
修订《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聚焦短板和弱项,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加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和首都水源涵养区建设——
出台“小切口、大部头”的《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用最严密法治确保防火安全,筑牢首都生态屏障。
出台《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太行山燕山绿化建设的决定》,全力推进太行山绿化造林攻坚,全面促进燕山绿化提质增效。
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
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用一件件惠民生、暖民心的立法项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需求如何保障?被“啃老”可以拒绝吗?《河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相继出台,为河北省面临的养老难题提供解决方案。
家庭暴力如何预防和制止?受害人群如何有效保护?新修订的《河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解决措施,筑牢河北省反家庭暴力工作法治根基。
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如何开展?出台《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推进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
学校安全工作谁来管?“校闹”现象如何处理?《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明确了安全范围、各方职责,进一步强化校园欺凌防范,加强师生权益保护,对学校安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呵护。
彰显立法温度力度——
医疗纠纷如何预防和解决?河北省出台《河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
职工权益受到侵犯怎么办?如何对用人单位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河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出台,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保障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该不该戴好口罩?采取“小快灵”的方式,在2022年立法计划之外,《河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出台,以法治力量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流动人口管理难题怎么破解?房屋租赁各方权益如何保障?《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首次立法探索“以房管人”,对推行网上登记、信息共享、加强信息保密等作出详细规定。
文明出行如何引导?怎样预防和减少交通、火灾事故的发生?《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出台,以法治手段拧紧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闸”。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广大农民对获得公平发展机会、共享发展成果、提升生活品质抱有更高期待。
立足河北省现状,《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中央和省委在人才振兴、绿色发展、城乡融合、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通过法律条文予以明确,用法治阳光照亮乡村振兴之路。
……
五年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出台《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修订《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出台《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持续推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加强备案审查、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批准、法规清理等工作,持续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省人大常委会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把地方立法事业推向新的高度,继续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霍相博 通讯员柴丽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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