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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办案质效提档升级

发布时间:2023-01-05 15:53:00来源: 人民日报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常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检察官办案组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李某故意伤害案拟撤销案件。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符合撤案条件。

  这是该院为常态掌控和监督公安机关撤案情况,依托侦协办探索开展的撤案备案审查工作。自开展以来,侦协办已接收公安机关移送拟撤案的备案16件17人,经审查均符合规定可作撤案处理。

  为规范侦查活动,提升侦查监督质效,2020年6月,该院将侦查监督关口前移,与公安机关建立“双向派驻”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开放执法办案系统查询权限,主动接受检察监督;检方在介入、会商时提出是否报捕的建议,从源头上减少“程序空转”,以信息双向交换、共享提高侦查规范化水平。2022年3月,该院联合区公安分局设立侦协办,指派办案组常态化入驻,搭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快车道”,至今已办理速裁案件226件,办案周期缩短46.7%。

  “检警协作,不但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更实现了高效、精准监督。”谈及检警协作的成果,上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红说。

  打通检警数据共享“最先一公里”,同样是上虞检警协作机制的一大亮点。2022年3月,上虞区检察院收到一起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其中下游人员虽已抓获,但关键人员仍在逃。通过公安机关开放的执法办案系统查询权限,检察官发现了案件的突破点。随后,检警双方就办案瓶颈问题会商研判,通过检察官协同侦查人员共同讯问、询问等工作,最终将该犯罪团伙的31名犯罪嫌疑人挖出。

  经过探索实践,上虞检警双方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搭建检警素能提升平台,通过双方定期座谈、同堂培训等方式交流研讨办案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在监督中办案等执法司法新理念凝聚起更多共识。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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