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 凝聚环保治理合力
人民网长沙1月4日电 (记者刘宾)今日上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湖南近年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开展情况。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高水平保护的有力武器。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先后与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见》《湖南省涉嫌环境违法或犯罪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工作程序》《湖南省涉嫌环境违法或犯罪案件调查取证工作规程》和《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等制度,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执法合力。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全省各级公安、生态环境、检察、审判机关召开联席会议564次。生态环境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5条,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67个案件。2022年3月1日开始,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生态三湘”200天专项行动。期间共侦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2790起,移送起诉4462人。
全省法院连续五年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等方式,集中审理执行环境资源案件。2021年以来,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042件。
湖南立足于长江中游和“一湖四水”的环境生态地理实际,不断健全完善三级法院环资专门化审判体系。通过设立专门环资法庭、人民法庭加挂牌子、设立专门合议庭等方式,先后设立了洞庭湖、湘江、资江、沅江、澧水等18个专门环境资源庭(法庭),86个环境资源合议庭,最大限度加强环资审判专门机构建设。
同时,湖南持续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引导激励企业自主守法经营。截至2022年三季度,全省动态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共1163家,累计实行非现场监管5355家次,指导帮扶企业1463家次。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将裁量由“三档式”调整为“百分比制”,有效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督促规范文明执法。
截至2022年11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实现近三年来连续稳定达标;14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8.6%,534个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97.4%,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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