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天津绿色制造单位将达到300家
1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印发《天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升级,以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环境治理推进高质量达峰。
《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统筹整合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造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引领样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重点企业达到国内清洁生产以及能效先进水平,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指标。目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根据《方案》,加强源头防控,实现规划布局协同、环境准入协同。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指导各区分类开展城市建成区、农业生产区和生态功能区减污降碳,严格落实国家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以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为重点,严把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双控”、产能置换、煤炭减量替代、“三线一单”、污染物区域削减、水资源管理等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电解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严格执行煤电、石化、煤化工等产能控制政策。
《方案》提出,突出重点领域协同增效行动,包括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5个领域。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开发光伏发电、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地热能,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7%以上。禁止新建燃煤自备机组和燃煤锅炉,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分类实施煤电升级改造。加快传统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序减少独立热轧企业及工序,做好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推进全废钢电炉工艺,石化化工行业加快推动减油增化。到2025年,全市绿色制造单位达到300 家,电炉钢比例达到25%左右,冶金、石化化工等重点领域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30%,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高于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水平。提高铁路、水路运输比例,打造绿色物流体系,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逐步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和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老旧燃气公交车。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推动城市公共服务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物流园区等场所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到2025年新能源机械占比达到50%左右,加快绿色港口建设,打造“公转铁+散改集”双示范港口。推动绿色建筑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材料和绿色建造方式,提高农房绿色建设建造水平,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农田、渔业碳汇能力,增强农业领域减排固碳能力,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高氮肥利用效率,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积极推进涉农区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建立农膜回收服务网点。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方案》明确推动试点示范,在“无废城市”建设中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到2025年,主城区、东丽区和中新天津生态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鼓励各类产业园区积极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系统化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推动区域和建筑、企业、工业园区、社区等重点领域开展低碳(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支持滨海新区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在低碳项目投融资方面率先创新。探索开展面向碳中和的零碳或碳中和技术产品研发、综合示范、应用推广。依托滨海新区保税区临港片区,打造氢能示范产业园。鼓励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记者 曲晴)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