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做好脱贫群众医疗救助和帮扶工作
■ 各地要常态化落实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和各级“网格员”要重点排查独居老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和患有基础性疾病老人等
■ 各地要发挥家庭签约医生作用,上门做好健康监测和诊疗服务
■ 各地要及时将因疫因病造成突发严重困难的群众纳入监测对象,落实健康医疗、临时救助、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
本报讯 (记者 程伟)1月6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六项措施应对农村疫情影响,扎实做好脱贫群众医疗救助和帮扶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影响。
加强重视程度,制定防控应对方案。针对农村地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相对不足的薄弱点,各市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快制定完善应对方案,最大程度保护农村脱贫群众、监测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守好保健康、防重症防线。省级有关行业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监测排查,全面摸排重点人群。各地要常态化落实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和各级“网格员”要采取线下进村入户、线上电话短信等形式,寓排查于帮扶,重点排查独居老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和患有基础性疾病老人等,建立工作台账,加强防护提示、健康监测指导等服务,严防工作断档现象。
加强医疗服务,做好健康诊疗对接。各地要发挥家庭签约医生作用,上门做好健康监测和诊疗服务,宣传好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切实保障药品供给,有条件的地方向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发放常备药品“健康包”。镇、村要落实专人协助重点人群进行健康监测,快速开展诊疗和重症转诊治疗,同时抓好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等工作。
加强物资供应,协调生活物资配送。各地要全力保障脱贫群众基本生活,尤其是保障好春节期间重点人群的米、面、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及时协调解决因疫情导致的农村物资配送运力不足、收发延误等问题,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幸福祥和过年。
加强动态监测,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各地要持续落实《防止因灾因疫返贫致贫十六条政策措施》,及时将因疫因病造成突发严重困难的群众纳入监测对象,落实健康医疗、临时救助、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不发生冲击道德底线事件。
加强工作调度,发挥“四支队伍”力量。各地乡村振兴部门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在联防联控机制下协调推动脱贫群众医疗救助和帮扶工作。充分发挥“四支队伍”特别是驻村第一书记作用,及时汇总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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