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浙江最新发布30条举措
人民网杭州2月1日电 (方彭依梦)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高效实施“8+4”经济政策体系、推动经济尽快回归稳进提质正常轨道的决策部署,1月3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
此次举措有哪些亮点?今天上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就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用地指标投放“能早则早”“应保尽保”
为加大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力度,《通知》中提到,2023年1月底前按2022年存量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60%预安排,6月底前全额下达2023年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全年保障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2万亩(含“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大项目用地指标3000亩)。允许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中的示范类制造业项目,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通过用地指标投放‘能早则早’‘应保尽保’,加大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力度。一方面,指标尽量靠前下达,支持各地加快推进重大急需项目落地。今年1月底前按2022年核定的存量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60%预先安排2023年度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月底前再进行核定全额下达2023年盘活挂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副处长施爱强说。
“另一方面,加大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施爱强表示,近年来,省级统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做法逐步完善,成效明显。这项政策也深受地方欢迎,对推动全省大项目、好项目落地提供了保障。
据了解,2023年,为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浙江将加大对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按照“集中资源办大事”原则,在原来安排的1.5万亩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指标的基础上,再增加5000亩,2023年度省重大产业项目(包括“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省级补助用地指标达到2万亩。
“同时,我们还将省重大产业项目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范围扩大至示范类制造业项目,也就是说,对特别重大、引领类和示范类制造业这三类项目,如地方用地指标确有不足急需用地的,可申请提前预支使用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奖励计划指标。”施爱强说。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继续倾斜支持山区26县用地
浙江山区26县与全省的发展水平有差距,如果没有山区的富裕,就谈不上全省共同富裕。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印发实施,给浙江省带来重大发展机遇。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在山区26县,难点在山区26县,突破点也在山区26县。近年来,为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发展动力,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充分发挥空间治理和资源要素保障作用,在用地指标方面提出了倾斜支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
《通知》中提到,山区26县重大项目急需开工建设,预安排用地指标量不足的,可申请增加预安排用地指标。优先支持山区26县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保障范围。
“今年,我们继续倾斜支持山区26县用地,一是支持急需开工重大项目用地。山区26县重大项目急需开工建设,预安排用地指标量不足的,可向我厅申请增加预安排用地指标;二是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我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政策对山区26县省重大产业项目实行单列评价,即山区26县在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时,对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强度、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等4个指标按0.7修正系数下调,降低项目准入门槛。”施爱强说。
人民网浙江频道从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通知》中提到的实施山区26县民生工程扶持三年行动是此次新政的一大亮点。
“为加快补齐26县民生短板,今年起,我们决定实施山区26县民生工程扶持三年行动,支持每县每年可申报1至2个民生工程项目,按照省地双方各50%落实用地计划指标,年度共安排2000亩左右,其中,每县每年最高限额100亩。”施爱强表示,这一条是以往政策中没有的。
此外,《通知》中还提到,山区26县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收缴补助标准调整为耕地数量指标15万元/亩,水田指标15万元/亩,粮食产能指标每亩每百公斤3万元。对此,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处长宋迎新作出解释。
“以往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收缴中的大部分来自山区26县,如丽水、衢州等欠发达地区,实际上这些地区既牺牲了资源权,又牺牲了发展权,还为全省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基于这样的考虑,今年我们提高了山区26县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收缴补助标准,旨在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宋迎新说。
加强补充耕地指标支持
加大垦造耕地落实占补平衡
新闻通气会上,《通知》中第六条提到的“加强补充耕地指标支持”广受关注。
“长久以来,耕地占补平衡是制约我省要素保障的一个难题,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更是突破瓶颈的关键。因此,今年我们提出了对符合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的重大项目,做到‘能申请尽申请’。”宋迎新说。
此外,她表示,在以往的政策中,只允许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申请使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但鉴于目前释放内需潜力、恢复提振经济的现实之需,2023年申请范围扩大,对年内开工的省重大教育、科研、医疗等公共设施项目,可申请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
此外,目前仍存在部分地区补充耕地矛盾特别突出的情况,对此,浙江将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保障比例提高至40%。
“耕地占补平衡存在区域的不平衡。有的地区资源丰富如衢州、丽水等地,有的区域后备资源十分稀缺,如杭州、宁波等地。”宋迎新表示,针对这个问题,浙江将加快跨市补充耕地指标异地调剂,通过山海协作结对县(市、区)允许“点对点”调剂,从而解决耕地占补平衡的难题。
为持续强化自然资源保育,《通知》中还提到,要加大垦造耕地落实占补平衡。
“我们将开展‘百大精品’造地工程,全年新增垦造耕地6万亩。”宋迎新表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后备资源缺乏、占补平衡的困境,以及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浙江将通过改革创新,开展山坡农用地(非林地)与平原林地置换工作,“一是为了拓展补充耕地渠道,二是改变当前林地下山、耕地上山等布局散乱的局面,促进机械化、现代化农业发展,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提出要全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我省一些农村地区,用地布局散乱、低效错配的情况仍然存在,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远大于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如何进一步盘活农村建设用地,优化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持乡村振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副处长严桥来表示,根据往年实施情况,2023年将继续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全年产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2万亩。
针对《通知》中第八条“强化重大项目用海保障”,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副处长张霞表示,目前,30条提及的浙江三澳核电厂二期、三门核电三期、金七门核电、小洋山北作业区用海均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后续将持续做好对接服务,争取项目尽快获批。
在审批服务方面,该通知提出,开展2023年版“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行动;取消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统筹归并规划选址、耕地保护暨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节地评价、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等论证,提高工作效率;简化用地预审审查。
此外,该通知还提出允许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容缺受理。对重大项目暂未批准使用林地许可、暂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等,在可预见的情况下,允许容缺受理,先行开展用地审查,相关审批手续须在用地批准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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