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供给、稳增收、促振兴、强保障 2023年湖南省委一号文件发布
人民网长沙3月1日电(记者刘宾)2月28日,2023年湖南省委一号文件发布。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三农”发展,释放一以贯之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文件包括9个方面36条,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目标,聚焦乡村振兴主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保供给、稳增收、促振兴、强保障为主要内容。
粮食产量保持在600亿斤以上
作为农业大省,湖南已连续3年站稳粮食产量600亿斤台阶。2023年省委一号文件指出,湖南确保完成粮食播种任务7135万亩以上、产量600亿斤以上。
稳双季稻关键是稳早稻,稳早稻关键是稳早稻集中育秧。2023年湖南将支持发展早稻集中育秧1350万亩,统筹用好支持政策,确保双季稻面积稳定发展。
扩再生稻,就是发挥再生稻“一种两收”优势,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2023年湖南将在适宜地区发展再生稻300万亩。
增旱杂粮,重点是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甜糯玉米、高蛋白大豆、加工和菜用红薯、秋马铃薯、苦荞等特色旱杂粮,不断拓展粮食生产空间。
同时,扎实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大食物供给体系。深入实施“优质湘猪”工程,确保生猪出栏6000万头左右。积极发展特色畜禽水产、设施蔬菜、优质水果等农产品。以“冬闲田”为重点,全面落实油菜扩种任务,进一步扩大带状复合种植,完成106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
新建高标准农田175万亩
2023年湖南将新建高标准农田175万亩、提质改造170万亩,加强“投贷联动”等投融资创新,力争建设亩投资标准超过3000元的高标准农田100万亩以上,打造100个左右高标准农田示范区。
同时,针对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存在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不足、“中梗阻”渠道不畅、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三年行动的通知》。
2023年,湖南省计划清淤整治山塘2.5万处,新建、节水改造及清淤渠道2000公里,提升50万亩左右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
稳定和完善帮扶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过去一年,全省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防返贫监测年人均纯收入基准线由6500元提高至6900元,户均帮扶措施由年初的2.4条提高到3.8条,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增长14.4%。
今年湖南将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动态监测,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
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落实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重力争提高到60%以上的要求,重点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示范园建设。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
实施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确保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稳定在232.5万人以上,保持就业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规模和带动脱贫人口就业数量基本稳定,确保“雨露计划”毕业生及时就业。
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带动脱贫县更多承接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驻村帮扶和干部结对帮扶、结对联系工作管理。加大对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支持力度。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扎实搞好确权,稳步推进赋权,有序实现活权。继续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健全农村宅基地日常审批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信息化管理。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
持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行动。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村集体资产运营公司等经营实体,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强村公司”。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建农村中小型项目。加快构建省市县乡统一联网、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
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
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突出地方性涉农金融机构作用,合理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投放,推广保单质押、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活畜禽抵押等创新型金融产品,支持建设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
推进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金融服务创新。加快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建设,稳步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逐步扩大稻谷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鼓励发展渔业保险,扩大“保险+期货”品种和范围。
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组织引导各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支持培养本土急需紧缺人才。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继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加大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育力度,加强农民职称评定工作。
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实施“匠心传承”职业技能师资提升计划,开展“百名导师走基层”创业服务专项行动。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对长期服务乡村的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引导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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