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置换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万元
北京市商务局昨天(1日)发布,本市今年将继续实施乘用车置换新能源车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方式都与去年保持一致。2023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可获得8000元或10000元补贴。
去年,市商务局等七部门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鼓励置换新能源小客车。按照方案,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的车主可获得8000元或10000元补贴。其中,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1至6年其他类型乘用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类型乘用车的,每车给予10000元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可在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通过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进行申报。具体补贴标准和申领方式可关注市商务局网站,咨询电话为63211588。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12日,本市通过补贴平台申请补贴车辆超2万辆,实现新车销售额约50亿元,带动2022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同比增长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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