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富文委员:构建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保障制度
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吴超、邹星)“数字经济科技创新具有更新快、迭代升级迅速等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技术、伦理和价值的多重冲击,亟需司法制度的保驾护航。”在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十分关注司法在数字经济安全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新一代数字经济发展,以人工智能为基本推动力,但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具有“双刃剑”的作用,即可造福人类,也可带来损害。” 在巩富文看来,司法对于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引起的数字鸿沟、算法歧视、破坏隐私、损害知识产权等问题,理应发挥引领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作用。
同时,司法作为定分止争的途径,最为擅长在尚未定型的利益冲突之中寻求平衡,确定适合一时一地的裁判规则,以规则创新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在法律原则的指引下健康均衡发展,也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法治之力。
对此,巩富文建议,确立以科技向善为底层逻辑的数字正义观,创设技术公平规则,实现数据正义、代码正义、算法正义,有效规制防范算法“黑箱”与“大数据杀熟”,保护公民个人数据隐私和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
“数字经济关系着海量级的网络用户的生产生活,构建良好的数字经济生态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品质和舒适程度。”巩富文在调研中发现,个体面对算法加持下的网络平台,难免存在一种无力感,需要司法及时提供暖心温心的权利救济,推动数字经济具备更强的用户信任基础,带来流量的繁盛,更好实现人民的网络福祉。
巩富文认为,应妥善解决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更易受到损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既要支持以信息数据为基础的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发展,又要注重以个案裁判明确行为规则和边界,保持平台创新活力,遏制滥用市场垄断地位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