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晋"自勉、以"检"自励 讲好山西民事检察故事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新时代检察工作最根本的使命担当。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印发,为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年多来,山西省检察机关聚焦精准监督,强化司法办案,稳中求进,勇毅笃行,大力提升新时代民事检察法律监督质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114件。其中,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495件,民事抗诉改变率98.56%,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5.6%(含上年结存);监督纠正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违法行为2164件。
与此同时,弱势群体支持起诉、贯彻实施民法典、建立人民法院诉讼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等多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民事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1年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始终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作为服务大局的关键切入点,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企业创新发展破阻力添动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办理涉企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8件。
维护公平正义,回应人民期待。
阳泉市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起长达13年尚未审结的民事案件,相关人员涉嫌违法行为,对该案提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向城区监委移送违法线索;
永济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法院不退还原告垫付诉讼费等违法情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
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姜某赡养纠纷支持起诉一案中,在解开母子心结修复亲情的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九旬老人的赡养问题圆满解决……
一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关切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堵点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权益保障、社会正义等方面的新需求,努力提供契合社会发展的优质“民事检察产品”。
扎实推进执行活动监督,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涉民生领域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围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租赁纠纷、追索劳动报酬(含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领域民事执行案件进行重点监督,共摸排线索2000余件,依法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71件。
紧盯虚假诉讼这一侵入法治肌体的“毒瘤”,部署开展巩固深化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监督纠正87件虚假诉讼案件。
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重延伸检察职能,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线索,主动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应救尽救”彰显检察温情。
依托驻法院便民服务点,积极探索向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的职能延伸,努力构建多元化线索来源机制,办理了3000多件社会关注、有典型意义的支持起诉案件。如今,支持起诉成为山西名片,支持起诉工作位列全国前茅。
与此同时,全省三级检察院对434件案情复杂或积怨较深民事监督案件公开听证,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最大程度缓解矛盾、减少对抗,共对71件民事案件促成检察和解,打造“枫桥经验”山西检察版。
科技赋能点燃高质量发展引擎。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大数据发现有损司法公正的各类民事案件,探索监督工作新方式,扎实推进“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的试点应用工作,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民事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数字检察专项行动,通过监督模型平台对收集的23139条数据进行比对、筛查,挖掘监督线索180条,对“终本”执行不当的案件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纠正。
春风浩荡满目新,扬帆奋进正当时。未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聚焦监督主业,全力维护公平正义,以“晋”自勉,以“检”自励,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工作成效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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