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周岚:建议推动市场力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
人民网南京3月8日电 (王丹丹)在我国,城市已进入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发展阶段,城市更新成为诸多城市的现实需求。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住建厅厅长周岚建议,地方政府可探索推动市场力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行动。
“随着我国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老城区的规划建设标准与新区存在较大差距,需要通过城市更新行动提升人居环境的均好性。”周岚表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也为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机遇和空间。但从当前各地实践情况看,城市更新项目大多数还是以政府推动为主,市场力量参与不足,这影响着城市更新行动实施的可持续性。
在周岚看来,其堵点一方面在于市场力量介入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难度较大,项目实施周期长、盈利低,即期资金平衡难和市场主体难以独立完成大量的群众沟通工作是重要原因;另一方面则是现行的制度规则不能适应建筑类型众多、产权构成复杂、群众需求多元的城市更新实践要求。
城市更新行动内容涉及面广,需要多部门联动。周岚建议,可由国务院授权地方政府率先开展综合试点,各地结合实际形成综合试点方案报批后实施。通过综合试点授权,支持地方政府制定适用于城市更新复杂情况下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参与的土地、产权、规划、建筑、消防、审批、资金等的破题路径。
“推动市场力量深度参与城市更新行动,要探索政府自上而下引导和市场自下而上参与的可操作路径。”周岚建议,地方政府需要详细调查更新地区的群众总体需求,按照自上而下规划确定的地区公共设施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园林绿地公共空间等要求,形成地区的城市更新实施纲要,明确城市更新的目标任务和刚性要求。在此基础上,委托平台公司联合街道、社区等形成更新推动主体,与地区居民、产权人和愿意参与的市场主体洽谈沟通,形成务实可行的更新实施方案和详细设计。
由于城市更新项目即期资金平衡难,周岚建议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城市更新实施建设运营一体化。她表示,支持参与更新的市场主体提高物业持有比例和期限、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更新改造的投入,同时也推动开发主体由“一蹴而就的房地产开发商”转变为更新地区的长期运营商,在更新和运营过程中不断响应居民和社会需求,不断优化服务、完善功能、改善业态、提升活力,与所在社区、居民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成长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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