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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共护水清湖美

发布时间:2023-03-22 16:39:00来源: 人民网-山西频道

  人民网太原3月20日电(记者张婷婷)在3月22日“世界水日”来临之际,3月20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河湖长+检察长”有关工作情况。

  “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在狠抓办案、促进河湖治理的同时,着力打造检察机关助力河湖治理的特色名片。

  2021年2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与山西省河长办印发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并明确了“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基本内涵、主要职责、具体任务、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以河湖保护治理为小切口,努力在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展现大作为。

  随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全面推行,山西省检察机关闻令而动,迎难而上,不断释放、彰显、提升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效能和优势。

  2022年1月,山西省总河长签发《关于深入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首个总河长令后,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协同配合助推落实省总河长令的通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疑难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单独或与当地河长办及水务局等行政机关开展巡河工作456次,适时召开专题会议、案件讨论会、整改推进会171次,70名检察长办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案件,共受理河长制有关部门移送线索257条,自行发现线索438条,立案636件,督促拆除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阻水围堤渠道、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228处,督促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40764.78吨,有力有效推进解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促进实现“防洪保安全、清障护生态”目标,努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22年2月,省检察院联合省水利厅开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通过检察履职和行政监管共同推动2019-2021年水利部遥感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水土保持案件线索721件,立案6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8件,磋商133件,办理了一批有成效的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在促进河湖治理、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担当作为。

  未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依法能动履职,强化《黄河保护法》实施监督,持续深入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携手共护母亲河,为全省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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