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首次清退
人民网南京4月3日电 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被告人张小雷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以下简称“钱宝系”案件)涉财产部分已依法立案执行,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于2023年4月3日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清退。
公告明确,资金清退的对象为在首次信息登记核实阶段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包括由代理人代为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集资参与人的继承人)。未在“钱宝案”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注册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以及虽已注册、但未完成损失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因不具备清退条件,暂不列入首次资金清退范围,相应权益予以保留。
根据公告,本次资金清退采取开立定活两便存单(电子版)或汇款方式进行。集资参与人本人参与信息登记核实的,清退款项将通过开立定活两便存单(50元以上,含50元)或汇款方式(50元以下)清退至其在微信小程序登记的收款账户内。集资参与人通过代理人参与信息登记核实的,清退款项将通过汇款方式清退至在微信小程序中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本人收款账户内。集资参与人的继承人参与信息登记核实的,清退款项将通过以继承人名义开立的定活两便存单(电子版)(50元以上,含50元)或汇款方式(50元以下)清退至继承人在微信小程序中登记的收款账户内。
2017年12月26日,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向南京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立案侦查,并对张小雷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18年2月1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以及参与钱宝网非法集资犯罪的周某富、康某斌、于某建、端某飞等首批12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
经侦查,2012年以来,张小雷等人创办钱宝网,在银行设立资金池账户,通过钱宝网发布虚假广告任务,利用多家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完成广告任务获取40%至60%左右的高额收益为诱饵,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张小雷等人设立了上海藤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分工负责钱宝网的任务设计、虚假宣传、充值提现和网络维护等,为钱宝网非法集资提供帮助。据初步统计,张小雷等人非法集资未兑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300亿元左右,截至案发,钱宝网所剩余的资金资产占未兑付本金的比例很小,实际已无兑付能力。
据了解,南京市公安机关对该案依法开展刑事侦查以来,已在全国各地依法查封冻结了一批“钱宝系”企业及相关人员的银行存款、基金、股权、股票、房产、土地、汽车等资产。今年1月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钱宝系”案件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公告,并于1月5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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