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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是如何助力金融健康稳定发展的?

发布时间:2023-04-06 10:57:00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关系发展和安全。设立金融法院是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已设立3家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

  专业化金融审判是如何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护航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近日,记者走进北京金融法院进行了采访。

  专业裁判,规范金融秩序

  2022年12月30日,“蓝石资产”债券虚假陈述案一审落槌。这起案件是北京金融法院挂牌成立后受理的“1号案”,也是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纠纷源于2016年,某集团公司发行了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陆续由蓝石资产担任管理人的基金买入并持有。然而,融资券到期后,该集团公司却无法还本付息,还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

  眼看回本无望,投资额巨大,怎么挽损?蓝石资产认为,融资券发行信息披露存在虚假陈述,才导致其购买了“垃圾债”。

  “用于担保的5亿元应收账款,根本不存在!”蓝石资产主张,债券主承销商某银行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公司等服务机构,未尽到勤勉尽责审查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金融市场具有高度敏感性,‘1号案’虽然难度大、专业化程度高,但涉及对债券发行存在虚假陈述的认定,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发行人、投资人及各服务机构的义务与责任边界的认定,社会广泛关注。”该案审判长丁宇翔说,法院根据各方过错程度确定了责任承担。

  “虚假陈述行为扰乱了证券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市场、投资者甚至上市公司的自身利益都会受到损害。”丁宇翔表示,“1号案”长达100多页的判决书,推动明确中介服务机构勤勉尽责义务的标准,可以倒逼中介机构把好关,尽到“看门人”义务,有效规范债券发行和交易行为,维护债券市场秩序。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办理典型一案,促进解决一片”对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推动作用更为明显。黄某、陈某共同操纵证券市场被行政处罚案就是一个例证。两人共同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某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中国证监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并对其分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两人不服,分别就相关处罚提起诉讼。

  “行为人操纵证券市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北京金融法院审判三庭庭长陈良刚说。该案中,两人共同实施了操纵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但监管部门对双方违法所得的认定方面有些事实不清。

  北京金融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后,中国证监会以工作动态的方式向其在全国各地设立的派出机构发出提示,并根据判决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统一相关执法标准。

  “北京是国家金融管理中心,也是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所在地,这使得北京金融法院兼具国家定位与首都功能,管辖的行政案件数量多、层级高、政策性强、辐射面广,连接金融立法与行政监管,贯通宏观政策与个案规则。”北京金融法院院长蔡慧永表示,要充分发挥金融专业审判职能作用,以高质量金融司法,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安全。

  搭建平台,化解信贷纠纷

  与一家光伏电力公司的官司打了半年多,拿到胜诉判决书,作为债权人的某金融租赁公司以为“石头落了地”。没成想,执行阶段还得等,债权人十分着急。

  其实,执行法官刘辉也很急。“走强制执行程序,法院操作起来简单,也省心。”刘辉说,但是一旦强制执行,该光伏电力公司就面临停业破产,而债权人也只能得到一半债权金额。

  如何寻找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成为摆在刘辉面前的难题。

  “金融租赁公司的第一诉求是足额收回钱款,如果有足够的信用保证,时间上可以缓。”刘辉说,光伏电力公司的发展前景到底怎么样,得让专业人士来说。

  刘辉找到权威专家进行专业评估。“去年7月,北京金融法院与北京市工商联、北京商会联合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引入专家,整合各类资源为企业纾危解困。”刘辉说,法院搭建平台,有利于修复当事人双方的信任关系。

  很快,专家给出了评估意见,光伏电力公司属于“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

  有了这份评估意见,刘辉对促成双方信任修复也有了底气。

  于是,刘辉与债权人沟通最大化实现其债权的方式方法,最终,经过多轮磋商,双方恢复了信任关系,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协议。

  不久前,该光伏电力公司顺利实现了债务重组,并依照双方协议迅速全额清偿了债务。无论是处置效率还是效果,都超出了双方预期。

  “金融案件具有涉案标的大、担保财产类型丰富、涉案金融机构和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均占比较高的特点。产生金融纠纷和执行案件的‘根’往往在双方信用和信任出现了问题,修复和重建信用就可以在解决金融纠纷和金融执行案件上实现事半功倍,引导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薛峰表示,通过充分整合各类资源为企业纾危解困,在实现债权的同时保障了一批中小企业正常运营。

  延伸职能,防范化解风险

  买完房,房贷还了不少,房子却没着落。某地居民吴某等14人便向当地监管部门举报,银行违规提前发放房贷,请求进行查处。

  “银行在案涉房屋没有封顶的情况下提前放贷,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不过,吴某等人的举报因材料不足碰了壁,来到北京向上一级金融监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被驳回,便决心到法院打官司。

  该案件审判长薛峰说,如果仅对行政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尽管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并不能回应群众的实质诉求。

  直面群众诉求,立足案件背后烂尾楼无法交付的民生问题,北京金融法院加强司法释明、就相关民事行为和当地监管部门履责情况等进行法庭调查,在庭审中更深层次了解事情前因后果,畅通了争议解决途径,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群众来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薛峰表示,案件办理要在法定自由裁量范围内、在法律空间中,通过法院对相关市场行为等进行必要的调查询问,寻求最佳处理效果。

  北京金融法院还主动融入金融治理格局,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金融行业共性问题,通过金融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提出治理建议,推动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庭审现场就是了解金融市场短板、痛点、风险点的调研一线。”薛峰介绍,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了多起涉及房贷资金监管的案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金融行业共性问题,通过调研分析,形成了“加强房贷资金监管,防范引发金融风险”的建议,有力推动了涉房资金监管制度改革。

  在北京金融法院一楼,金融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大屏上,实时显示各地金融案件数量及相关情况数据分析,点击进入某一具体企业,可清晰看到该企业的“冒烟指数”及其存在的主要风险点。

  “我们强化数据协同,对近年来的司法裁判深入开展司法大数据分析的应用和转化,定期整理、分析和发布金融审判司法大数据研究报告,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提供决策参考。”蔡慧永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将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实施,护航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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