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加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创建力度
食品安全一直是市民高度关心、关注的问题,记者从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委落实2023年民心工程,将进一步加大管理示范店的创建力度,确定新建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1100家、市级30家,更好发挥食品经营“优等生”的示范带动作用。
建设示范店,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台了专门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具体程序和标准。其中,建设区级示范店,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满足正常经营两年以上、没有不良记录、经营场所干净整洁等标准要求;市级管理示范店的认定标准为,必须是区级示范店,且必须是被认定为区级示范店至少一年以上,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择优推荐,由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实地核查达标。
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颁发认定牌匾,要求悬挂在门店醒目位置,并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示范店名单,消费者可通过牌匾来识别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
成为示范店后并非一劳永逸,天津对示范店有严格的退出规定,对于社会监督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处罚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的店铺,将会被取消示范店称号。被取消称号的经营者,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或被推荐为管理示范店。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示范店进行常态化日常抽查检查,每两年进行复查,一旦发现问题,一律依法严肃处理,以确保示范店名副其实。
自2013年示范店建设启动以来,天津市级管理示范店已有78家,区级达到1619家,具有较好的创建基础。今年,天津将进一步加快示范店建设,提高培育指导效率,坚持“成熟一家,认定一家”,争取在10月完成创建,提前“交卷”。
为此,市场监管部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中来。消费者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比如通过12315热线举报有问题的示范店;部分区市场监管局在培养对象的店里张贴提示牌,消费者可监督、指导这些培养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其提升管理水平;消费者还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推荐身边好店,帮助心目中的好店成为示范店。(记者 苏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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