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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面推行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机制

发布时间:2023-04-11 16:58:00来源: 人民网-山东频道

  人民网济南4月10日电(刘祺)4月1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相关情况。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董新明介绍,2022年,全省消防部门共受理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22670件,对23件符合有奖举报奖励情形的实施了奖励,共发放奖金28750元。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建立健全奖励制度,结合消防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出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办理细则》,进一步细化内部受理、转办、核查、保密等工作流程。

  科学设定奖励金额。根据消防工作实际,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分为严重情形和一般情形,对符合国家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中,可以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9类情形以及可以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经核查属实的,按照举报情况对实名举报人,按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金额的20%实施奖励;对于违反《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存在擅自停用、损坏、挪用或者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严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7类违法行为的,经核查属实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0%实施奖励。

  畅通有奖举报受理渠道。全面拓展火灾隐患举报的各种途径和方式,多种途径受理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领域的举报,并及时公开发布举报核查处理情况。明确对举报占用、堵塞、封闭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以及停用消防设施的,在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进行核查。

  (责编:刘颖婕、邢曼华)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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