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开展:“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等问题;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开门整治,目前,已多频次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公布整治重点内容和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积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做到过程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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