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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看湖南|保护利用发展并重 传统村落焕发生机

发布时间:2023-05-09 16:23:00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传统村落蕴藏着丰富多元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但也正面临着现代化浪潮的冲击。如何保留传统村落的独特性?如何释放传统村落的多元价值?传统村落如何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针对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建筑大学校长张大玉、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何依、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胡彬彬、中国地理学会农业地理与乡村发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忍。

  一问:如何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发展的关系?

  记者: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发展,本身具有一定矛盾性。比如,从保护角度出发,要尽可能保留传统村落原有风貌;但村民对现代生活的要求、村落对现代化发展的需求都要对村落进行一定的改造和拆建。如何处理好这两者的关系?

  张大玉:传统村落风貌的保护不是僵化的保护,应对传统建筑进行分级分类保护,建立明确的保护更新技术细则。除了登记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当允许村民在保持风貌协调的前提下对房屋实施必要改造,以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各地在制定保护的底线性、限制性政策时,也应同步建立激励和补贴机制,让村民在改造房屋时,主动选择延续传统风貌的做法。

  胡彬彬:实际上,传统村落里有不少闲置民居,充分利用起来就是资源。这必须在政策制度上有所作为,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的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但是,必须按照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不能侵害村民利益。

  记者:传统村落承载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特有习俗等。如何在传承和发扬这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避免过度商业化?

  何依:根植于农耕文明的传统村落有鲜明的地域辨识度,需要认识传统村落“各美其美”的不同价值,避免各种“标准化”的介入。一是避免“标准化”景观设计,如一概用水车、磨盘、牌坊、廊桥、红灯笼等元素造景;二是避免“标准化”设施配置,如在传统村落中引入各种标准化游客中心、标准化导视系统、标准化停车场;三是避免“标准化”改造,如用笔直宽大的沟渠取代环绕在房前屋后的溪流,给墙体“涂脂抹粉”将历史痕迹和时代记忆一并清除等。传统村落中的干预活动都要以“尊重历史、敬畏自然”为前提。从“标准保护”到“精准保护”,才能呈现出乡土文化的丰富多样。

  胡彬彬:传统村落的文化保护既不能“标本式保护”,也不能“破坏式开发”。有的地方“重有形,轻无形”“重申报,轻保护”,出现了“见村见物,却不见人、不见生活”的现象。还有的过度商业化,拆旧建新、毁真造假,或者一味模仿、胡乱搭配,将不是本地区的建筑样式、节庆民俗等挪至本地,破坏了传统村落的原真性和独特性。

  要避免此类现象,一方面,必须注重深度挖掘传统村落的文化内涵,将当地特有的风俗习惯、语言艺术等纳入保护范畴;另一方面,应建立将传统村落作为商业旅游开发项目的综合评估标准体系,严格禁止因商业旅游开发而破坏传统村落原有的生态、景观、文化。

  杨忍:做好文化传承保护,应当遵循文化的内在属性。首先,整理每个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特点,并以语言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予以展示。其次,抢救传统文化资源,包括各类非遗技能、口述传说、民风民俗,进行数字化保护与展示。最后,应当鼓励企业家、文化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文化志愿者等深入农村、贴近农民,投身传统村落文化建设,培育挖掘乡土文化人才,推出具有浓郁传统村落特色的文艺作品。

  在文化发掘方面,需要正确处理文化与资本的关系,摒弃三种倾向:一是过度消费传统村落品牌资源,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二是过度功利化、娱乐化传统村落文化资源,使传统文化丧失历史性和严肃性;三是假保护、真开发,乱保护、乱开发,应秉持“千村千貌”的原则,避免千篇一律的统一规划,或者盲目进行大规模的重建、仿建。

  二问:如何打破条块壁垒,形成推动传统村落发展保护的合力?

  记者:传统村落保护涉及住建、文旅、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如何打破条块壁垒,形成推动传统村落发展保护的合力?如何增强各地各部门政策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张大玉: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涉及领域多、部门多、主体多,需要更加注重统筹组织实施。经过实践与探索,各地也有了一定经验。比如,在县一级开展多部门资金归集和项目整合,以大专项和项目清单的方式打破部门壁垒,形成一揽子行动方案。再比如,探索集群式行动方案,通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的方式,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实施时序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推动各部门形成合力。目前住建部正在实施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就是通过地方多部门统筹协调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的有效模式。

  胡彬彬:因为部门、管理级别不同,缺乏统一标准,加之不同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必然导致保护态度、力度与效果的不同。当务之急,是要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做好顶层设计,为各地各部门出台政策措施提供统一的准绳。

  记者:一些地方尝试引入社会力量和资本进入传统村落,但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如何撬动社会力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如何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让企业、村落、村民都得实惠,实现多赢?

  张大玉:传统村落的发展演变经历了从无序到有序,再到多元参与等多个阶段。多元主体参与的前提是要健全多方利益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既保证企业正常运营,又让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另一方面,注重发挥规划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村落情况、了解村民意愿,通过合理规划引导资本投入,保障村民利益。可以组织动员大专院校、规划院和设计院等技术单位下乡,开展咨询服务,以制定更加科学精准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

  何依:传统村落保护需要树立文化自信,才能实现可持续保护与发展。传统村落承载着浓厚的家国情怀,强调勤劳、节俭、孝悌等美德,弘扬向上向善的道德观念,将文化内核代代传承,建立集体身份认同凝聚人心。从传统村落里走出来、长期在外的人士,作为新乡贤,以“记住乡愁”为己任,是传统村落保护中不可忽略的一股力量。此外,在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过程中,充分发挥村集体、村民的主体作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是实现多赢的重要保障。

  杨忍:不只是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乡村振兴也需要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有需求,资本有动力,两者相得益彰。这就需要优化环境,稳定政策预期,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下乡的积极性。比如,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等方式吸引企业投资,同时通过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实现盈利预期。不能“富了老板、苦了老乡”,要设立必要的“防火墙”,防止跑马圈地、把农民挤出去,防止打擦边球、玩障眼法、钻政策和管理的空子,防止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侵犯农民利益。

  三问:如何挖掘传统村落多元价值,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记者:如何让传统村落充分融入现代生活,让其走进大众生活,将优秀传统文化发扬光大?

  张大玉:要让群众能够感受到传统村落不仅仅是区别于现代城市的一栋栋房子和空间形态,还应了解这里的民居、街巷、田园、山水所蕴含的文化和典故。比如,举办各类民俗节日庆祝活动,不只进行粗略演绎,更要有沉浸式体验,由此感悟传统村落独特的历史记忆、文化等,就像一粒粒种子,种进来访者的心间。

  杨忍:要把传统村落保护好、建设好,既要塑形,也要铸魂。首先要打造优美的环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不断完善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重点改善环卫设施、交通设施、网络设施等。加快推动公共服务下乡,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乡村能够吸引人,让城里人尤其是年轻人热爱乡村,愿意到乡村来。

  与此同时,传统村落的文化有着中华农耕文明的鲜明标签,要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将其承载的耕读传家、邻里守望、诚信重礼等乡风民俗发扬光大,让其成为滋养社会、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文化力量,以此吸引更多人来到乡村开启一场精神之旅。

  胡彬彬:挖掘传统村落的多元价值需要进行深入全面的中国传统村落文化学术研究。目前,对中国传统村落文化的研究,在对象上,大多停留在某一具体个案的研究上;在内容上,也多囿于建筑学范畴,缺乏对中国传统村落及其文化进行多学科、多方位、多视角的整体研究。建议从国家层面设置不同主题、不同重点、不同层级的研究课题项目,并充分整合、利用国内相关学科以及边缘交叉学科的科研资源与力量,开拓我国文化遗产研究新领域,尽快推出一批优秀成果,为传统村落优秀文化研究和保护提供借鉴。

  记者:如何增强传统村落的内生动力,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走出一条传统村落独特的乡村振兴之路?

  张大玉:大部分传统村落在体量上并不具有较强的发展优势。增强内生动力,必须根据传统村落不同的区位特点,选择符合实际的发展路径。对于城郊的传统村落,可以充分依托城市的资源,谋求村落活化的总体定位,推动城市与村落的融合发展。对于偏远地区的村落,应充分挖掘其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田园风光等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和旅游度假产业。而传统村落较为集中的区域,村与村应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发展合力。

  杨忍:传统村落发展,并不是只有乡村旅游这一条路。传统村落与普通乡村一样,都有着长久的农业生产历史,经济社会发展为其创新创业开辟了新天地。除了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外,还应注重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抓住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把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农业生产销售各个环节,发展文化体验、养生养老、农村电商等,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

(责编: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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